塔利亚最终决定参加晚宴,但是她遇到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她没有衣服了。
帕米拉是这样说的:“我很喜欢你带来的那两条长裙,很有你自己独特的风格,但通常不会是上流阶层喜欢的那种。”
“以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宴会的主办者罗德里格斯教授见过这两条裙子了,穿旧衣服恐怕会不受欢迎。”
“那只是针对布鲁斯·韦恩的策略之一。”塔利亚捋了一下头发之后说:“不能代表我个人的风格,事实上会比那更不受上流社会的欢迎。”
“那么你要去买件新衣服吗?”帕米拉坐在床角说:“现在时间还早,或许我们可以去逛逛。”
塔利亚确认了一下手头要做的事,然后就发现她确实没什么要紧事要做,她确实不应该用这个时间打探一下情报,哪怕多了解一下哥谭的地形也好。
但现在实在不是个游逛的好时机,因为到处都在封路,满街都是黑帮,整个城市都在为开幕式做准备,塔利亚这种形迹可疑的人会被列为第一怀疑目标,对杀手来说,引人注目可不是好事。
所以她宁可窝在酒店和帕米拉闲聊,也不出门做点该做的事。
她走到了酒店窗前往下看了一眼,发现底下有些堵车,于是她说:“你确定我们能顺利到达商业街吗?”
“我们不去商业街,那里卖的衣服不适合晚宴,定制礼服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我们可以去格林大街转转,那里的成品衣服明显要比购物中心好不少。”
她们两个决定出发,帕米拉已经换好了裙子——不是晚宴式的,只是一条漂亮的香槟金色吊带荡领连衣裙,头发随便挽了一下。
塔莉亚没穿裙子,穿了一件短款的运动上衣配一条长裤,披着头发。
因为荡领连衣裙是丝绸质地的,胸口的褶皱很怕压,所以帕米拉没有带包,塔利亚背了一个小包,装着她们两个的手机、钱包、防晒喷雾、雨伞等等东西。
去酒店退了房之后,她们两个步行前往格林大街,差不多有600米的距离,两人沿着街道旁的遮阳伞一路走过去。
以往哥谭并不是一座很适合散步的城市,但这不意味着它的街景不漂亮,甚至也不完全是治安问题,主要是社区治理的水平太差,基础设施不达标。
上街散步的时候,三步一个翻倒的垃圾桶,五步一个砸下楼的花盆,几乎没有景观、灌木,因为没有太阳,所以不需要遮阳棚,导致下雨了都没地方躲。
为了准备音乐节,城市被清理一新,主要是整个城市重建项目已经到了必须要清理市容市貌的地步,之前已经解决了绝大多数的问题,后来不过是查缺补漏,添砖加瓦。
格林大街是哥谭历史上一条极为重要的街道,这里曾是哥谭四大家族辉煌的历史写照,最为繁盛的时期,这里有大概十二条大街,每晚都灯火通明,哥谭的名流们在这里彻夜笙歌,灯红酒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