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庸说道:
“作品要是改编的好,我可以写文登报称赞。”
荆庸倒是想开了,版权在他自己手中,未必能够更好的开发,也未必能给他留下更多的身后名。可能,把后续的版权交给刘森,是个不坏的选择吧。
1986年10月28日,一条震撼的消息,瞬间让全江的新闻媒体震动。
星辰台联合上百家媒体直播荆庸版权买断签约仪式。
现场刘森和荆庸象征性的在一份合同上签上了名字,实际上,这仅是做给媒体看的。真正的合约和交割仪式,都是在双方律师仔细的拟定条款,之后,没有异议之后,签约给钱。
而现场签的这份合同和交的支票,仅是配合一下,给媒体看的。
现场演讲时,刘森大肆的给荆庸带高帽子:
“荆庸老先生的作品,是20世纪后半个世纪,中国通俗史上最着名的作品。以通俗的意义来说,可以说,还活着的华语作家,没有任何一个,能跟荆庸的武侠相比。如果拿历史上的名着比较的话,荆庸作品大概就是四大名着同一个级别。”
荆庸当然也是谦虚表示:
“不敢跟四大名着相比!至少,《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是不敢比的。”
仅仅是文学价值,《红楼梦》被添加到四大名着,纯粹是后人觉得明朝四大奇书里面的《金瓶梅》是黄书有点不雅,所以,删掉了《金瓶梅》,将清朝时期文坛流传较广的《红楼梦》拿出来顶掉了《金瓶梅》的地位。
但是,《红楼梦》流传真的并不是那么广,至少市井文化比较低的层面,对于这部文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