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一个很小的笔记本出现在罗志明手里,翻开看了一下,这应该是马文山生前怕忘记一些事情专门记事用的。
这种东西很多人都用过,一本很小的巴掌大的小本子直接放在口袋里,遇到一些重要的事情怕忘记的时候就顺手记在小本子上,这样第二天看一下就知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随即罗志明打开开始慢慢的看了起来。
上面确实记的都是一些和工作有关的事情。
比如什么刘大妈家的狗丢了,长什么样子,还有谁谁谁和谁吵架了,明天要去调解等等,都是一些和马文山工作相关的事情。
一张一张地翻过去,罗志明看得非常仔细。
特别是案发的前几天。
看了一遍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罗志明不甘心,重新看了起来,这一次前面的不看重点就看案发前半个月的。
接连看了好多遍,罗志明始终没觉得有什么异常的。
箱子里其他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要说如果有线索应该就说这本笔记本了,这种本子肯定都是随身携带的。
从笔记本上记载的日期来看,918之后就没有什么内容了,而且笔记本上还有一些血迹,也就是说马文山出事的时候这个本子就在马文山身上。
有些不甘心的罗志明深呼吸了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一会儿之后他再次翻看了起来。
9月2日,刘大妈的儿子明天出狱,得跟他好好谈谈。
9月3日,刘全这小子表现不错,明天去巷子口的水果店看看帮他找个工作。
接下来几天都没写,直到9月7日,写了明天要给宋阳打生活费,9月8日则是水果店老板说刘全好几天没来了,估计又是重操旧业了,明天得去找刘全。
接下来一直到9月11日,上面就写了个刘全。
难道说这个刘全有问题,案发前十五天里本子上的记载基本上都说和这个刘全有关,然而到了9月12日之后就没有了。
粗看这没什么,派出所的民警对于自己辖区内的一些重点分子都有自己的记录,什么时候出狱的,出狱之后的动向都要掌握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