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之中,气氛热烈。
那些中小型的势力在为了瓜分到一块相对富饶的土地时,争的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而拥有S级强者的势力们则有意无意的把中土使团围在了核心。
就在这个时候,白咒面色古怪,对身后的三只狼精招呼道:“三个蠢货,走了。”
狼精老大怒道:“你才是蠢货!我们是聪明的狼精!”
狼精老二龇牙咧嘴:“太他妈气人了!我要咬死这群王八蛋!”
狼精老三一言不发,掀开自己的头套就想发飙,但却被白咒一把给拽了回来。
他低声吼道:“愚蠢的狼精!说你们愚蠢还不承认!”
“真以为中土是那么好惹的吗?我告诉你!这里马上就要变成尸山血海了!”
“张三坟到现在都没现身!你以为他们是在游山玩水吗?”
“还有那六个亡魂!他们要不是英灵小队,老子把眼珠子扣下来给你们当泡泡踩!”
“两支精锐小队都藏在暗处,鬼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安排,现在不走,等着殃及池鱼吗?”
“愚蠢!”
三只狼精被白咒吼的一愣一愣的,然后才恍然大悟。
是啊,跟中土接触的时间久了,他们早就弄清楚了中土驱魔人的性格。
这就是一群胆大包天,狂妄无比的家伙。
谁敢欺辱自己的子民,就得以十倍报之!
没见程为民镇魔使被杀之后,英灵小队立刻就弄死了一位金袍大神官吗?
就这,英灵小队还嚷嚷着还差十个金袍大神官的命!
这六个愚蠢的英灵,杀了一个,不是还差九个吗?算数都不会!
好吧,还是听白咒的,赶紧离开这。
中土不定在憋什么坏水呢。
会场上一片欢腾,大家都沉浸在瓜分中土,迎来短暂和平的喜悦中。
根本就没人注意这一人三狼已经悄悄离开。
圣城城外。
三个身穿黑袍的男子正席地而坐,在他们面前,则是一盏镶嵌了各种宝石的金色杯子。
这东西正是从神圣殿堂里抢夺而来的圣杯。
相传在圣人受难之前的逾越节晚餐上,圣人曾经用这个杯子盛满了象征自己鲜血的葡萄酒,邀请包括犹大在内的十二个门徒喝下。
传闻这个杯子具备神奇的能力。
如果普通人喝下圣杯里的美酒,就会返老还童,达到永生。
如果是血族喝下圣杯里的鲜血,将会再也不用惧怕阳光和银器,更不用害怕圣殿的圣光。
在圣杯的对面,塞缇斯大公爵双眼闪烁着莫名的精光。
圣杯是血族梦寐以求的神器,对血族的意义甚至超过了都灵裹尸布和朗基努斯之枪!
几千年来,不知道有多少血族为了抢夺圣杯,被圣殿的高手打的魂飞魄散,连身体都化作飞灰。
现在这个杯子就这样放在了自己面前。
可塞缇斯大公爵却不敢拿!
这东西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