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年郎说话的时候,张虞也看清来人样貌。少年郎身高七尺有余,束发麻衣,体壮臂长,黝黑的面容透露着稚嫩。其言行之豪爽,让张虞升起几分好感。
张虞微吟少许,考虑到少年郎年纪轻轻便被征辟为郡吏,当下又单骑出现在此,想必武艺应是不俗。今见难相助,他又岂会拒绝!
“如此,便在此谢过吏长,此番如能夺回我马,某当重礼相谢。”
“不必,举手之劳而已!”
说着,不待张虞询问姓名,少年郎利落翻身上马,策马扬鞭,喊道:“快些上马,莫让胡人走远了。”
“诺!”
在少年郎的带领下,张虞骑上黑鬃马随行,二人一路快马加鞭追击盗马贼。
有了少年郎的带领,张虞追踪速度变快许多,约过了一个时辰,终在山岭坳间发现大量新鲜的马粪,二人遂下马尾行,不过数百步,便听到谷中传来的嘶鸣声。
于是二人将马系在枯木,顺着灌木的掩护,朝着高处摸去。
二人居高临下,便见五名个子矮小穿着腌臜的胡人席地休息。或有人从袋中取出吃剩的骨肉放入口中反复吮吸;或有人喝着囊中隔夜凉透的米汤,手上沾着的米粒,也小心舔舐干净。
几人吃喝回忆着盗马所发生的事,不时有笑声传出。而被他们所掠的数匹骏马则散在周围觅食,其中便有张氏的六匹马。
“杂胡!”
少年郎低声轻蔑,语气中杂有厌恶之情。
“莫小瞧了杂群杂胡!”
张虞似乎可以察觉到少年郎与鲜卑有仇,提醒说道:“鲜卑虽矮,但敢搏命,是强寇也!”
胡人个子矮小属于是普遍现象了,最高者不过在6尺9寸出头,约后世的160cm左右。
张虞早些年受后世先入为主的影响,以为草原胡人天天吃肉,故各个体格健壮,人高马大。
等他到了汉末社会,了解鲜卑人的生活状况,才明白游牧经济之落后性以及脆弱性。
如因生产力的落后,以及游牧经济的脆弱性,胡人做不到天天吃肉,仅能在节日时期杀羊吃肉。
在寻常日子里,胡人从不忌口,他们会吃掉所有能吃的东西。每日除了放牧,便是狩猎狗、狼、狐狸、兔子等东西,以作为日常的口粮。
如果狩猎不到猎物,他们在饥饿之时,会吃任何东西,包括胎衣、虱子之类的东西。在饥荒之时,他们甚至会以人肉为食。
尤其在夏天时候,因为夏天是牧群的泌乳期,胡人几乎只喝马奶,外加狩猎所得猎物。老死、病死的牛马则会做成肉干,以作为迁徙的口粮。
当然并非都是如此,作为中坚力量的青壮年所食会比寻常胡民稍微好些。若是各部贵人、首领,食物将会更为丰富。
胡人常年忍耐饥饿,养成小肠胃,所食之物甚少,故可做到挨饿奔袭;胡人逐水草而居,长期狩猎,骑术精湛,故是天生的骑手;胡人生活环境恶劣,为了生活资源,常年冲突,故民风剽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