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情急之下,大力看到道路旁边有个垃圾桶,垃圾桶里好像塞了两件丢弃的衣服,旁边还立着一把完好无损的木吉他。
应该是佟丽娟旁边那家人扔的吧,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好好的吉他就扔了,那些衣服看样子也还很新。
据说八九十年代,发达国家就已经往垃圾堆里扔冰箱彩电了,那时候自己家里还没电视机呢,冰箱就更不用说了。
大力当然没有心思再去想这个,他在思考的,是如何利用垃圾桶里的衣服和那把吉他,乔装打扮混过佟丽娟家门口那群家伙。
大力走到垃圾桶旁边,把衣服取出来一看。
衣服是女式的,有一件白色毛衣和一件红色风衣,应该是换季了觉得没用就扔掉了。
天气这么热,毛衣肯定是用不上了,这件女式风衣穿在身上,应该可以让人觉得自己是女人吧?
大力把风衣展开一看,尺码还挺大的,衣服的主人应该是个又高又胖的女汉子,身高起码一米七,体重一百四五十斤那种。
把风衣往身上一套,小是小点,但因为是风衣,小得并不夸张,不留神的话,应该也不怎么看得出来。
大力的肩膀虽然比较宽厚,但腰不粗,能够把风衣的曲线穿出来。
穿好这件垃圾桶里的衣服,连大力自己都觉得像个女人,要是有个假发往头上一套,就更像了。
这个问题可以用那把丢弃的木吉他来解决,吉他是黄色的,色彩比较女性一点,跟这件红色风衣应该属于同一个主人吧。
把吉他扛在肩膀上,再立起来,刚好能遮住头,让人从左侧面看不到自己的脸和头发,也就不知道自己是个男人了。
大力试了一下,跟自己想的差不多,一个高大的女人扛着吉他走在路上,看起来虽然有点怪怪的,但也能勉强糊弄。
这个世界本来就有一些奇怪的人,属于思维正常的神经病,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扛好吉他,大力做了一个深呼吸,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路口,还故意把腰和屁股扭动起来。
就这样,一个穿着红色风衣,步态妖娆,扛着吉他的“女汉子”就从佟丽娟家旁边的小路上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