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正文,读者请跳过。

这句话也出现在了第一章。

在第一章的评论区,有正巧看过我的文的读者说,眼熟的文案,p社那个吗?

你回复,原谅我的发言比较暴躁,如果觉得像就去做调色盘,去举报我。

接着,你的读者顺着这条评论,来看我的文,并回复——我觉得不只是文案,有很多情节非常近似,例如靠系统不眠不休对抗金人,阿哈动不动找麻烦,把虫族做罐头p社梗,吃药回血积食,一眼把岚当继承人等等。

这也是我昨天发在第330章的疑问。

昨晚,这条评论不见了,考虑到那个网站动不动抽风,肯定是抽没了。

第二版文案,你删掉了那句话,但第一章没改,这次我没截图。

第三版文案,你将任务描述改为帝弓七天将pv里的内容,第一章也跟着改了。

第一版文案只是一句话而已,是抄袭吗?我觉得不是,而且文案是不能鉴抄的。

接下来,主角身穿化身玩家,来到尚未获得赐福的仙舟,成为曜青将军,打金人、打岁阳、将岚视作继承人,与阿基维利打好关系,岁阳嫌难吃,虫族做罐头……

以上情节,并不是我写了,别人就不能写,毕竟我们写的是游戏同人,很多剧情相似是正常的,都不是我独创的梗,更没有申请专利。

随便拿出来几个,我都会觉得,好巧,脑洞撞了,然后继续写文。

我所感到困惑、所在意的点,是你改过的文案。

是我们撞上的部分设定和部分情节。

你说,你在找我。我没有看到,和你的平台动不动抽风、服务器出问题一样,特码头也会吞评论,我有时候连发几条,全给我吞了,这次的回应也是,在书圈我发了七八次,全吞了,我只能单独发一章了,天杀的特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