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因不满小姑子啃老,她被丈夫一家碎了尸

说完方莉就和王秀芹扭打到了一团,紧接着,李大新也参与了进来。

李子健急忙来拉架,被王秀芹反问道:“都什么时候了,你到底是要媳妇还是要你妈?”

李子健毕竟是男人,力气大,一股劲就将两人分开了。

这时候红了眼的两人,哪有那么容易说分开就分开,紧接着两人又要撕扯到一起,但是方莉毕竟年轻,渐渐占据上风。

这时候李子健也火了,对妻子一吼:“别打我妈!”

说着就对着方莉推去,可能是因为用的力气太大,方莉被猛地推在门边,方莉后脑勺磕在门框上,一下就晕了过去,血一下就从方莉的头上流了下来。

面对这种情况,在场的三人都惊呆了,片刻之后,李大新第一个反应过来,马上就要去房里打电话要去喊救护车去救媳妇。

但是这时候,看着地上躺着的妻子,李子健突然不知道为什么着了魔,拦住父亲说:“不行,别打电话,方莉不行了,抢救不回来了,现在打电话反而会出大事,会让我们一家都坐牢的,小鹏还这么小,我们再想想其他办法。”

其实现在躺在地上的方莉虽然晕倒了,但是根本没有死,还在不停地喘着气。

三人一商量,最后决定把方莉杀掉,并且将尸体处理掉,对外面就说方莉离家出走失踪了。

于是李大新父子俩负责处理尸体,王秀芹负责把孙子看住,同时还给李小蕊打电话,让她买点工具回来。

李小鹏在房间里听到了外面传来好似砍树的声音,他不知道,就在那一刻,自己的爸爸竟然将妈妈杀掉了。

紧接着,李小蕊从外面回来带来了一大捆黑色塑料袋和分尸用的工具。

李大新父子忙了一晚上,将方莉的尸体分解在多个塑料袋中,第二天丢在了通往密云水库的路上。

尸体虽然分解完了,但是平白无故一个大活人就消失了,这让人怎么相信呢?

李子健知道,方莉的失踪早晚会引起自己岳父母的怀疑,但是事情是他们一家四口干的,不会有外人知道。唯一的突破口可能就是自己的儿子——小鹏。

他告诫小鹏,无论是谁问妈妈去哪了,你都说不知道。

另外,你和谁都不能说那天晚上看见的场景和听见的声音,如果说,爸爸和爷爷奶奶都要被警察抓去,而且永远也不能再见到他了。

小鹏还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已经不在了,追问李子健,妈妈去哪了?

李子健告诉他,妈妈生气跑掉了。交代完儿子后,他就给岳母打了一个电话说,方莉因为自己的父母卖房子钱全给了妹妹,生气后离家出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拿走了家里的6000元现金。

接到电话,方莉的父亲方新民和弟弟方建国马上四处找人,可是上哪去找啊?

两人找了一天一夜,最后报了警。后来,警察来李子健家调查情况,方新民也随行。

他们一进屋就闻到了很浓的84消毒液的味道,明显现场被清理过。

对此方新民怀疑女儿被女婿杀害了,苦于没有证据,只好将希望放在外孙小鹏身上。

方新民老两口一直向李子健提出要见小鹏,但是李子健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脱。

最终,在李子健所在的单位领导的干涉下,外公外婆才终于见到了小鹏。

但是现在的李小鹏已经被李子健的各种告诫搞的呆若木鸡,任凭方新民一家人用什么方法,孩子始终不说当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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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言不发就是各种不耐烦。

最后方新民只得请求警方的帮助。

2005年8月22日,小鹏开学的第一天散学后,警方单独询问了小鹏。

警方问起那天晚上的事情时,小鹏完全按照李子健教的话回答了警察的提问,面对一个小学生,警方也没有办法。

后来警察调查这起失踪案,发现李子健父子两人的回答相互印证了方莉因吵架而离家出走的情况,同时李子健在方莉"失踪"后又是积极地报案,又是花钱刊登寻人启事,并没有其他反常的行为。

同时因为这类因家庭纠纷离家出走的案件其实十分常见,警方也拿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案件就只好暂时搁置了。

直到两年后一个偶然的事情发生,此案才被告破。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李小蕊结交了混混男友,姓罗,两人在交往时时常发生矛盾,李小蕊就警告他不要惹她,否则杀了他,并说自己是杀过人的。

后来一次酒后罗某从李小蕊口中套出了事情的真相。

2007年3月的一天,罗某因为盗窃被警方抓捕,为了检举立功,就将整个事件向警方说了出来。

警方马上抓捕了李子健、李小蕊和李大新夫妻俩,通过审讯和去抛尸现场勘察,发现了多块人骨,再通过DNA对比,证实死者就是失踪的方莉。

至此,整个案件终于告破。案件还有后续,半年后,方莉病重的母亲禁不住丧女的沉重打击,不幸离世。

而在接连失去了妈妈和姥姥、爸爸、爷爷、奶奶之后,小鹏只能和姥爷两个人相依为命。

而妈妈被爸爸一家杀害的真相也震撼了小鹏,他像变了一个人,从替爸爸保守秘密到发现其实自己是被爸爸给欺骗了,没有人知道这个只有十岁大的孩子经历过什么,思考过什么。

经历过这些事,他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也不想再去上学了,最后他的姥爷只能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孩子的这段噩梦将会沁入其往后一生的时光,实在让人感叹。

同时,在法庭上的李子健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而感到深深的忏悔。

在最后陈述的时候,他说:“我很后悔,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我的犯罪行为一错再错。我对不起我妻子和她的家人,特别是我的孩子!我知道,孩子这两年在我的威逼下,过得是噩梦般的生活。他的童年被我彻底毁了,我对不起他!”

2008年7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李子健全家杀人碎尸案。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子健死刑,李子健的父母、妹妹因参与犯罪也被判处3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