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年福建晋江特大纵火案

只是火被扑灭,杨某被判三年。

那么这案子,是不是刚出来的杨某所为呢?

可是,专案组找到杨某后,只是发现了用来炸鱼的雷管,并不能找到杨某作案的证据。

经过调查,杨某嫌疑也被排除。

那么,到底是谁干的呢?

专案组想到,既然许某是这种人,那么应该有很多工人对她不满,既然如此,说明,厂内的人,都有可能纵火。

于是,专案组从活下的工人们开始一一进行调查。

最终,排查到了第一个发现火灾的工人,年仅18岁的徐廷建。

根据徐延建的说法,他在凌晨去男厕上厕所的时候,看到了第一层楼的一些箱子上起火。

小主,

便急忙跑回到车间,喊工友们去灭火。

第一层车间工友们试图灭火,因火势增速太快而没有成功。

由于徐延建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很不自然,极其慌张。

几次讲述同一件事情,他说的都有偏差,似乎是在说谎。

咱也不知道专案组用了什么法子,总之,在案子发生的一个星期后,徐延建低头认罪。

徐廷建出生于四川省合川市的一个农家,由于家贫他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一直在家务农,帮助父母减轻压力。

后来,为了让成绩很好的妹妹有机会上大学,仅有小学低年级文化的他,离开老家来福建晋江打工。

就来到了这家鞋厂。

由于许某待人刻薄,工人走了不少,此时非常需要人手,就将没有经验的他收下。

来到工厂以后,许某没有给他安排宿舍,而是让他胡乱铺张席子睡在车间地板上。

这里晚上蚊虫极多,没有蚊帐根本就受不了。

只有宿舍中的床,才会有蚊帐。

徐延建打地铺的结果是,整夜被蚊子叮咬,整夜的睡不着。

工厂不是没有宿舍,许某宁可堆放杂物,也不愿意让他睡。

如果说睡觉还勉强可以容忍,吃饭就是大问题。

徐延建出门只带着100元路费,到工厂没多久就花完了。

在工作满1个月后就向许某要钱。

许某却没好气的说,工资要半年发一次。

徐延建大惊,解释说他没钱吃饭。

许某表示:没钱就找朋友借啊,或者从家里拿。

可徐延建表示,自己是外地人,在这里无亲无故没朋友,没人可借,家里也穷得揭不开锅。

许某冷嘲热讽后,借给了他20元。

可是20元花光后呢?

他只能低下头,再次找到许某。

许某很不耐烦的给了他150元,并表示:你来也有1个月了,应该同其他工人混熟了,向他们借啊,你知道我每天要处理多少大事,别再为这点小事来烦我,快滚!

内向的徐延建到工厂虽有1个多月,因为性格问题,同其他工人接触很少,没有什么熟人。

况且就算有熟人,刚认识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借钱。

他没办法,只能每天只吃最便宜的饭菜。他可是青壮年小伙子,饭量是不小的。

所以1个月后,许徐剑还是将150元吃完了,还欠了小饭店老板30元,只得第三次向许某开口“借”100元。

当时是在车间内,许某极为不耐烦,大声地当众呵斥他:“”你怎么这么能吃?怎么这么馋!像猪一样又笨又贪吃。”

随后将一张50块钞票丢在地上,骂了几句,转身就走。

这一举动,彻底羞辱了徐延建。

想想自己,来厂里两个多月,没有开过工资,而且连饭也吃不起,再加上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哪有这种老板?

太黑心了!

偶然间,他得知4年前有个杨某的曾经也因糟心事报复过许某,因此一气之下,恶向胆边生,在9月21日凌晨5点多,用打火机点燃了一楼的两双鞋子。

只是他没有想到,火势迅速蔓延开。

他赶紧吆喝一楼车间上夜班的人救火,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火灾就是这么发生的。

我们说说处理结果吧。

1997年11月14日,徐廷建执行了死刑。

每个死者家属赔偿了几万块钱,至于是谁赔偿的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