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
果然,狼王死了,剩下的狼群就是些小卡拉米,一下子就土崩瓦解,一哄而散丢下倒地的同伴们逃之夭夭,消失在远处的树林之中不见踪影。
下一刻,才从很远处传来一阵狼啸,应该是狼群惨败后又无法对付这个男人而不甘心的悲鸣之声。
张汉水莞尔一笑,收获不少,数了数,这一次猎杀五十头狼,加那一只狼王,一共猎杀五十一头狼。
如果有外人在,一定会吓得半死,面对一百头狼的围攻,即使爬到树上也吓得够呛,更何况还有一头更强大的狼王躲在暗处,随时可能露出它锋利的獠牙,给人致命一击,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今天这一把猎枪,可是帮了他的大忙。
狼群跑了,利王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追击上去。
小主,
下一刻,张汉水就看到一头狼被利王刁回来放到他的脚下,“嗷呜”,蹭着他的小腿叫着向他邀功。
利王就是利王,名不虚传,“屠狼机器”的称号非它莫属。
“干的漂亮!”张汉水夸赞它道。
它似乎听懂了男人的话,倒在地上打起滚来。
如果利王会笑,这会儿应该笑出声音来了吧?
五十一头狼,这都是肉,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有肉吃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一一收入空间里面,里面时间是静止的,所以这些狼肉存放在里面永远不会变质。
笑了笑,张汉水最后扫向狼王的尸体那边,并向它走去,利王已经站在它的尸体边,望着它。
看了看,这头灰色的狼王比别的狼各方面都要强壮,毛发也非常油光发亮,用它的毛做一件毛衣冬天穿来御寒还是不错。
把它提起掂量掂量,还真不轻,少说也有百斤左右,也收入空间里面,静声听向四面八方,并没有别的大型动物靠近,也就蹲下来继续挖那株千年人参。
接下来的日子里,除了吃喝拉撒,就是挖人参。
一个礼拜后。
终于,张汉水完成最后一挖,这株千年野人参终于挖出来。
拿着它放在眼前左看看,右看看,白白胖胖的越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