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一部分的内容,我的疑问就比较多了,两个在工地干活的工人,是咋想到用生石灰来延缓尸体的腐败呢?
第二点,工地上虽然不干活的时候监管比较松散,但也不是没人在现场。他俩又是取工具,又是找水泥生石灰的,难道就没人发现吗?
最重要的一层,纵观俩人的全部犯罪过程,似乎都没有第三个参与的空间,所以,司马皓元在这件事里,到底都干了些啥呢?
我的怀疑是,司马皓元给那俩人出了主意,还提供了藏尸所需要的东西。虽说这个罪名也不小,但应该不至于扣五年阳寿啊…
正疑惑呢,我突然听到有人似乎提到了‘司马皓元’的名字,仔细一听,原来是有个什么附带的民事诉讼,起诉人是屈美玉,被诉人正是司马皓元。
而有这个民事诉讼的理由是,白桂兰是在工地出的事儿,而且出事儿那天晚上,司马皓元遇见过赵、胡两人晚上在工地上晃悠。
作为项目的负责人,他对于两人的异常行为没有询问清楚,这才导致白桂兰的尸体没有被找到,有监管不到位的过失。
说实话,这个起诉的由头有点道理,但不太能站得住脚,最后的目的,也是为了赔偿。
还有就是,九爷他们明明和屈美玉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为啥又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儿呢?这到底也是九爷的安排,还是屈美玉为了钱兵行险招,我着实有点儿想不明白。
突然,韩成用他的手碰了碰我的腿,我低头一看,他不知道从哪整出来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听到这些,你心里好受吗?”
我翻着白眼,调整了一下坐姿继续旁听,余光瞥见韩成又掏出来了一张纸条,敢情这都是他事先准备好的!他还能再恶心人一点儿吗?
一张小纸条又悄眯眯的递了过来,我看都没看,伸手将其扯过来,团吧团吧就塞进了兜里。
起诉书读完了,接下来就是审判长询问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