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
这老小子,没少给鬼佬送礼。
怪不得活的最久。
呵tui。
软骨头。
出来混果然要靠那十二个字。
背信弃义,出卖兄弟,勾引大嫂。
还有重点来了。
再一次出现那个名字“罗宾逊”。
张郎决定接下来这段时间,不破案。
就找这个神秘的罗宾逊。
这么多社团都和他有关联。
这里边肯定不简单。
港岛警署高层,并没有这个名字。
可能是化名。
马甲。
这一点张郎熟啊。
他现在的马甲就有好几个。
算了,不想了。
要回去恰狗肉了。
流口水了。
怀念当初在部队时吃的狗肉。
嘎嘎香。
狗肉配酒,越喝越有。
让人先走,张郎把痕迹清除干净。
周边的监控摄像头,早就被张郎破坏掉。
张郎最后潇洒离去。
去那个狗场。
大聚餐。
看着一群人忙的热火朝天。
张郎开心的掏出白酒。
李杰闷骚的接过白酒摇了摇。
拧开给张郎倒了一杯。
等大家把酒都倒上以后。
张郎笑着说:“大家把手里的酒举起来。兄弟们即将去东南亚,希望所有人平平安安,今天借着这个机会,预祝兄弟们像一柄尖刀,勇往直前,所向披靡。”
“来,干。”
张郎把一杯白酒一口喝下去,杯子倒过来,向大家示意。
一群人大多都是上过战场,经历过各种残酷的战斗。
一腔热血,纷纷学着张郎的样子将杯中的酒,一口干了。
张郎哈哈大笑。
指着没喝完的兄弟开玩笑的说:“你们去女人和小孩那桌。”
李杰脸色通红,拿起一块狗肉递给张郎。
张郎接过来咬了一口:“大家别客气,今天不醉不归。”
李杰眼睛通红,借着酒劲对张郎说:“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感激之情,如果不是张先生,我这辈子可能都报不了妻儿的仇。这一杯我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