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范帮现在很多人都是人心惶惶,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了。
弗斯特对亚瑟他们表示理解,便不再多言,跟着亚瑟他们。
此时约翰坐在哈维尔的波阿斯(一匹联邦花马)马屁股上,已经开始蔫巴巴了 看来这次他受的伤不轻,更何况还独自一人在悬崖上待了一晚,估计一晚上都没睡觉了。
弗斯特摸了摸胯下马儿,鼓励它前进,扫了扫马脖子上的浮雪。
弗斯特的马是一匹安达卢西亚马,颜色为浅粉色。是原主在安巴里诺州群山中的一处瀑布下找到的。
与它少女系的毛色相比的是,它那超出寻常马匹的勇气。这匹马跟随了原主一年多,可以说是脚踩短吻鳄,蹄踢美洲狮。
弗斯特给马取了个名字,达克斯。一位古罗马将领的名字,以勇气为名。弗斯特觉得他的马,勇气不会输给任何一匹其他的马。
想起了刚见到亚瑟他们时的场景,弗斯特不由得感叹亚瑟的实力之强悍。
当时弗斯特注意到了亚瑟两人的踪迹,可明显亚瑟他们也注意到了他。
于是弗斯特当机立断,准备使用红色死亡,击杀这两个不知道哪里来的人。当时他以为这是那些小帮派的成员或者是土匪。
奇怪的是,他的红色死亡失效了。用于捕猎,射击无往不利的红色死亡,竟然对其中的一个男人不起作用!初级的红色死亡控不住眼前处于巅峰期的恐怖男人——亚瑟·摩根。
那时弗斯特就知道他摊上事了,心中感觉瞬间跌落了谷底,把他得到红色死亡的骄傲瞬间清空了,刚穿越几天就碰上了硬茬子。
当时亚瑟一发子弹就打到弗斯特脚边,警告弗斯特不要乱动。
权衡利弊之后,弗斯特只好收枪站了出来。
他是可以选择开枪,不过很可能会打不过,最多拼掉一个哈维尔。
但是现在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那一步,没必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
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现在不是这个西部最强枪手的对手,要超过亚瑟,弗斯特还需要走上一段路。
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没有实力连自己的命运也只会被掌握在别人手中。
弗斯特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穿越来这边时间不长没什么好眷念的,正好试试能不能穿回去。
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