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背靠巨树之处,则有一座完全可称为庄园的豪宅,亭台楼阁齐备,梅兰竹菊径放,曲水环廊,假山鱼池,奢华瑰丽之处,即使是张角曾在郡城见过的郡守府亦远远不及。
感叹之余,张角却难免心生警惕,此处距离钜鹿如此之近,为何平时竟然不曾听过有关它的传闻?若非来此地者均守口如瓶,便是此地……有进无出。
似乎是感知到张角迟疑,林好忽然停下脚步,回首对他说道:“若我一直跟着,怕是会对你的判断造成干扰,不若你自己去观察判断罢。”
骤然听到这无头无尾的话语,张角颇为不解,正欲询问,却见那“林好”与她怀中的“芙芙”同时化为一阵清风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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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张生!切勿靠近那些房舍!”
张角正欲前往各色房屋进行探查,忽听林间有人唤他,转头看去,却是一名钜鹿县猎人,有过数面之缘,姓程名远志。
再看时,其周遭有数名不甚面熟的猎人环一簇篝火而坐,又有几人似是被狼所伤,倒伏于草席上,低低痛呼。
“此地主人允我等迷途者入住房舍,却为何在此露宿?”张角走近篝火,向程远志问道。
“若要住那房屋,却需代价,我等无力,只得在此暂住,不过巨树茂密,却不算露宿。”程远志答道。
“莫非需要银钱?”张角皱眉,只觉依那女子风姿,应不至于此。
“别家客栈要钱,这里却是要命呐,”程远志道:“那些屋舍上挂有门牌,分别写着‘入门’、‘简单’、‘普通’、‘困难’、‘修罗’。”
“依房舍精致程度而增?”张角若有所思。
“正是如此!”程远志愤愤道:“即便是‘入门’的破草屋,也需杀死十六匹狼才可入住——若我等有这般本事,哪里还需逃走?”
“正是如此——”一名健壮伤者插言道:“那十六匹狼分散各处,四匹一群,我勉强杀掉三群,不料最后那群骤然凶暴许多,若非我逃得快,并及时叫喊认输,怕是要死在那里。”
“这位勇士是?”张角看向那伤者。
“哦,他叫张曼成,算起来还是张生你的同宗。”程远志引荐道。
“曼成勇武,在下佩服,”张角从自己药篓取出些许草药为张曼成敷伤:“然而,我观那些屋舍宽敞,定能住下不止一人,各位为何不多人同时挑战?”
“……”篝火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
“还能如此?!”张曼成瞬间跳起,虽然被未愈伤势弄的有些龇牙咧嘴,但神情亢奋:“即使是草屋,亦能住下四人——不,若可多人协力,便是木屋也绰绰有余啊!远志,阿茂,我们走!”
张曼成性如烈火,抓住程远志和一旁被他叫做邓茂的男子便冲向最近的茅草屋,刷地扯下上写“入门”二字的门牌。
在张角眼中,他们三人似乎闪烁了一下,便以另外一种姿势出现,张曼成身上的伤势似乎更加重了,程远志也略有小伤,邓茂更是灰头土脸,但那块门牌上的“入门”二字却已经隐去,化为一个“张”字。
“哈哈!若非我有伤在身,今日便可去挑战‘普通’石屋。”张曼成将门牌挂回,那草屋大门随之打开:“这屋中似乎可住四人!张生,你也来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