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洲撇开眼,不再看地上的人。
“石明,这世上没有命贱之人,只有自轻自贱的人。命的贵贱,取决于你怎么看自己。”
斧头浑身一震,第一次有人这么正式的喊他的名字,认真的跟他讲道理。
没有把他当做一个乞丐,一个下人,一个可以随意欺辱的孤儿。
而是拿他当成一样平等的人。
他娘,就是为了让他和大哥像人一样有尊严的活着,才不肯自卖自身去做奴婢,也不肯像个物件一样去做别人家的佃农。
虽然结果不尽人意。
王承志有些焦急的走来走去:“他虽然该死,可咱们杀了他!这几个人怎么办?还有那个薛典史,要是被人知道了,这这这····”
他以前就是一个庄稼汉子,哪想到有一天要面对这样的事情。
现在慌的六神无主。
斧头拿着刀就往其他人面前走去:“干脆全杀了!”
“等等等!!!”
王承志赶紧上前拉住:“你这孩子怎么一言不合就杀人?这是造孽啊!”
王学洲手中拿着匕首,也是支持把人全杀了的。
只要有一个人不死,杀人之事就会被泄露出去,后患无穷。
听吴老虎的意思,他们杀人不会被发现,那他们反杀岂不是也天时地利人和?
就算那什么薛典史知道,又能拿出什么证据出来?没有证据,就定不了他的罪!
只要在这之前,他找到薛典史的把柄 ·····
“咱把他们手脚筋给挑断,扔到这附近的荒山老林子里去,那里面可是有野兽出没的,等他们被啃的面目全非,就算被发现,也不关咱们的事!”
王承志自己实在是下不去这个手,但他也知道这些人如果放回去,就有些麻烦了。
为了儿子的前程,他只能····
王学洲和石明最终采纳了王承志的意见。
三人把依然昏迷的几人和吴老虎的尸体用车拉到了着附近的荒山上,割断手脚筋,剥了他们身上所有衣物和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扭头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