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进一步了解案情

对了,你有没有U盘?”

“有。”

叶恒立刻将U盘从公文包中取出,当面交给了黄启尧。

黄启尧站起身来,在电脑上操作一番后,很快便将相关资料拷贝到U盘中,将其交给叶恒。

而叶恒呢,也没跟黄启尧客气,直接打开自己的笔记本,在他办公室里看了起来。

在黄启尧提供的资料中,主要内容就是那五个方向的调查进展,前后累计调查了三十五六个人。

对于这些人,警方正在针对性地展开后续调查,但进展却一直不大。

不过,有几点信息还是引起了叶恒注意。

第一点,关于凶手的身份特征。

根据遗留在现场的鞋印分析,此人身高大约1米7左右,体态中等偏瘦,具有很强的攀爬能力。

第二点,凶手对商场一楼环境十分熟悉。

警方发现,凶手在案发当晚,除了杀死保安郑家富那一幕外,其他时间都未出现在监控中,说明他可能知道商场一楼的监控位置,一直都活动在这些区域之外。

进一步推测,凶手在行凶前,很可能用了很长时间踩点,或者根本就是商场里的人,知道一楼哪里有监控探头。

第三点,凶手在进入商场二楼安全通道时,事先在窗外堆起两把椅子。

警方在勘验案发现场时,也给这两张椅子拍了照片,它们外观比较破旧,但通过照片可以确认,所有凳子腿都是好的。

另外,在黄启尧提供的资料中,还有凶手以往所犯案件信息。

凶手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是在2001年3月,案发地点位于东远区一家珠宝行。

在案发现场,一名保安被高压电电死,警方在值班室后窗找到一根导线,上面还缠着绝缘胶带。

而导线的另一头,则连接在不远处的高压电路上。

警方根据现场痕迹做出判断:当时凶手想要通过高压电杀死保安,然后进入商场实施盗窃,但因缺乏相关电路知识,最终导致电线短路并产生巨大火花。

眼见杀人现场已经暴露,凶手只得落荒而逃。

在这件杀人案中,凶手在现场留下几枚指纹。

凶手犯下的第二件案子,是在2002年4月,案发地点位于绍平区一家商业中心一楼,与本案情形极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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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勘验过现场后确认,凶手深夜通过攀爬来到该大厦三楼,再通过安全通道进入一楼珠宝店,在作案完成时却被保安发现,二人发生厮打。

最终,嫌疑人开枪打死保安,抢走价值两百多万的珠宝。

在本案中,现场除了上述作案痕迹外,凶手还留下一个自制手雷和引爆器,以及一个自制的手枪消声器。

这个引爆器,是由一个打火机包装盒制作而成的,里面留下了几枚凶手指纹。

叶恒闭上眼睛,脑中开始勾勒凶手画像。

“首先,这人年纪应该在四十岁以上,且十分善于攀爬,身体应该十分健康。”

“其次,他获得那支手枪的时间,应该是在2001年3月到2002年4月之间,因为在此之前,他选择用高压电杀人这种十分费力的方式,说明他当时还没有获得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