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李刚告诉孙艳,我就是莲花风景区的董事长

李刚问孙艳:“这几年你抚养刘红的父亲了吗?”孙艳说:“他自己有房有收入,为什么要用我来抚养?而且我一个人,我还要抚养我的儿子。”

李刚对着大家说道:“刘二红不在了,孙艳没有抚养刘二红的老人,那么,刘二红的父亲,也不会收留他到家里去住。

而孙艳在莲花风景区以及莲花村没有房子,刘二红当初的房子,已经被孙艳给卖掉了,他把房子卖给了莲花风景区管委会,是她自愿卖的,而且钱已经进入了她的手中。

因此,在莲花风景区,没有孙艳和刘红的房子了。也就是说,孙艳在莲花风景区,莲花村,没有她孙艳居住的地方。”

孙艳当着大伙的面,高声说道:“你们大家听到了吧?我们大家都有楼住,他这个外来的没有。他说我没有地方住,那你们大家说说,我和他是结过婚,但是现在也离了。

但不管结过婚没结过婚,我那个楼是我的婚前财产,跟他李刚没有任何关系,那是村上边给村民们分的房子,你们大家也都有,对不对?他不是我们这里的人,所以他才不应该留在这里。”

这时候,有些村民也跟着参与替孙艳说话。李刚对着大家说道:“你们大家都听好了,你们现在莲花风景区里边住的别墅楼。

你们这些人,我现在已经看到了,我会记着你们都是谁。你们应该知道,我是这莲花风景区的董事长,这莲花风景区全都是我名下的产业。

而且你们住的房子,那些小洋楼,你们告诉我,在你们手中有房照吗?是不是都没有?因为那房子根本就不是你们的,那房子是莲花风景区名下的产业。

不但让你们住,还每个月给你们发工资钱发生活费,这些钱都是从哪里出来的?是从莲花风景区的收入当中给你们提出来的。

如果你们在这里闹事,如果你们不想在这里住下去,那么我告诉你们,你们就赶快从你的房子里边搬出去,把你的小洋楼给我腾出来。

我一户房子不卖 600 万,我卖 200 万还卖不出去吗?你们都听好了,我马上进屋去,让人拿本出来记你们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