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挟持的女子被溅了一脸的血,此时瘫坐在地上哇哇的哭泣。
何文展神情默然的举着枪,而张崇邦则是一脸惊愕的看着他。
这名男子显然和那些枪手不同。
对于枪手,他们是有权利击杀的。
因为那就相当于恐怖分子,而且还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
可这名男子只不过是个普通人,虽然他拿刀挟持着人质。
但是在他没有做出实质性要杀女孩的动作的时候,他们是无权开枪的。
就算是开枪也应该先打手等部位来限制男子的行动能力。
而不是这样直接一枪爆头。
现在的问题来了,又是一个经典的选择题。
这名男子有没有做出实质性要杀女孩的动作。
如果有,那将来何文展可能什么事情都没有。
而如果没有,那何文展可能就涉嫌滥用职权,执法过当,故意杀人等指控,说不定他还要坐牢。
而现在一切的解释权都在张崇邦那里呢。
因为虽然现场的吃瓜群众很多,但是正面看着男子的只有张崇邦和何文展。
男子有没有做出动作,何文展是当事人,那就只有张崇邦看的最清楚。
事情一如回到了三年前,张崇邦将再次面对选择。
开完枪的何文展此刻放下枪,扭头对着张崇邦说道:“你会帮我的对吗?”
张崇邦皱着眉头没有说话。
三年前他没说谎,他不认为自己错了。
难道现在就要说谎。
只是,这些话他也说不出口。
何文展看见张崇邦的脸,他艰难的笑了一下。
“我懂了!三年前你连你的好兄弟都没帮,现在又怎么可能帮我!
枪我是开了,不过我是为了救人。
我会自首!
接下来的路,就靠你们走了!”
何文展说完,远处传来了自行车的铃声。
南丫岛警署的警察闻讯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