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凤祥路的街尾,站在一扇卷帘门前。
这个时间,街上已经没人了,只有一些娱乐场所还亮着灯光。
金富豪会所的门口停着好几辆警车,门内灯火通明,鸡飞狗跳。
罗锐掏出钥匙,蹲下开门,接着起身,把卷帘门用力往上一推。
“这是伱家开的?”
莫晚秋站在门外,抬头看向门楣上的招牌:罗记猪脚饭。
“废话吗不是!”罗锐一边搭话,一边按向门边的开关。
小餐馆里立即亮起了橘黄色的灯光,桌椅板凳都已经收拾干净。
罗锐心想,爸妈应该刚关门不久,后厨还能闻到饭菜的香味。
因为天气太热,他打开了壁扇,然后走向后厨。
“你别这么凶,好不好。”
莫晚秋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她嗅了嗅饭菜的香味,嘴里吞了一口唾液,看样子,确实是饿了。
“想吃什么?”
莫晚秋扳着手指,数着:“猪肘子、烧鸭、白切鸡……”
“想的美,招待你吃一碗面已经很不错了!”
莫晚秋的眼神充满期待:“也行,那就鸡丝面吧,最好再来一叠酸萝卜和酸木耳。”
“想屁吃呢,这么晚,哪里还有鸡汤?”
罗锐给气笑了,前世也是这样,莫晚秋就一老饕。只要去逛街,她走到哪儿就吃到哪儿,属于吃鱼不吐骨头那种资深的吃货。
莫晚秋没生气,她站在一边,仔细的盯着罗锐忙活。
罗锐开始起火、烧水……
水开之后,把面条放进沸腾的铁锅里,然后缓慢的注入一瓢冷水。
接着,他端来两个深口碗,往里面加入酸笋、葱花,肉沫是现有的。
面好之后,他用筷子挑进放好佐料的碗里,最后再烫熟几片生菜,放在面条上。
刚端上桌,莫晚秋赶紧拿起筷子,迫不及待的开始嗦起面来。
因为太烫,她一边吃,一边用手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