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丘恪本意是借机交好这个SDU小队长,方便将来有求于SDU时,不至于临时抱佛脚。显然他忘记了SDU的特殊性,对于这种正面的露脸机会,警队其他部门是求之不得,但SDU却避如蛇蝎。
见此,梁丘恪暗想:自己刚升完见习督察,两年内升职无望,不如把这个在媒体露脸的机会给到下面的伙计。于是老成持重的吴国锋和重案组内的大帅逼陈晋两人,被他推出去应付外围的媒体记者。
至于被内部调查科带回总部调查的何志勇,梁丘恪也不知道他是否能重返警队,卧底警员任务完成返回警队,都会写一份卧底期间的行动报告,这份行动报告是直接交到内部调查科,然后卧底警员会被安排在庶务部工作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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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警员在庶务部工作期间,内部调查科会根据卧底提供的行动报告,以及其直属上司的评价进行调查,主要是确认警员卧底期间没被犯罪组织策反,以及在卧底期间没有严重违法行为。
调查结束后,内部调查科会对被调查的卧底警员出一份《道德评估报告》给到人事科,这《道德评估报告》分优秀、良好、达标、恶劣四个等级,人事科根据该报告的评级,重新调整卧底警员的职务。
人事科会对优秀和良好两级的卧底警员升职加薪,并且可自己挑选想去的部门,这两个评估级别的卧底警员都会选择回原来的部门,毕竟卧底成功归来且升职加薪的警员,回原部门肯定会受到重用。
《道德评估报告》评估为达标的卧底警员,一般都是在卧底期间有重大过失,但最终完成了任务,警队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出于对卧底警员的补偿性质,继续聘任其担任警察,会升职加薪,但会调离一线部门,去交通组、巡查队、甚至是去守水库。
周星星和曹达华两人就是卧底其间有重大过失,《道德评估报告》被评级为达标,才从之前的飞虎队和重案组被调去交通组和军装组。
一旦卧底警员其《道德评估报告》评估为恶劣,就意味着该警员在卧底期间,有超出律政司对卧底警员刑事豁免范围的严重违法行为。此时,内部调查会启动对该卧底警员在卧底期间的刑事调查,待查明事实后,上交宪委管理层开会决定,是否对该警员提起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