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9 日晚上,专案组印制了一万份带有死者面容照片的协查通报,发放到上海市各个区县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以及监狱、看守所、收容所、农场等地,发动群众辨认尸体,进一步深入排查。
1 月 10 日下午,普陀分局传来消息:在分局辖区内,潭子湾派出所管辖的第六里委会居民郎某的女儿郎小玲,长相与死者相似。顾向敏立即让马逸夫带领两名侦查员,骑着长江 750 前往潭子湾派出所核实情况。
户籍档案显示,21 岁的郎小玲是上海港务局第七装卸区的清洁工。经港务局保卫处查证,从 1971 年 12 月 15 日起,郎小玲就一直未上班。郎小玲的父母看过协查通报上女尸头部的照片后,坚称这不是郎小玲。询问郎小玲为何失踪时,夫妇俩犹豫了好一会儿才道出实情:郎小玲未婚先孕,半个多月前回响水老家打胎,过程中出现大出血,险些丧命,目前正在老家休养。由于未婚先孕在当时是极为不光彩的事情,所以他们一直隐瞒着。
专案组随后给响水县发了加急电报核实情况。1 月 11 日 10 点,响水县回复确认郎小玲打胎一事属实,她正在姨母家调养身体。这条线索就此中断。
不久,长宁分局周家桥派出所传来消息:辖区内长宁路 1380 弄的居民谈某反映,《协查通报》上的死者是他失踪两个月的女儿胡秀梅。顾向敏安排女侦查员俞见跟随马逸夫等人前去查证。
谈某讲述道:她的女儿胡秀梅 23 岁,1968 年初中毕业后来到一家机械厂当车工学徒,1971 年 10 月 19 日学徒期满转正。当天,胡秀梅在南京路上的红旗饭店(即现在的新雅粤菜馆)请她吃了顿饭,饭后胡秀梅说要去一个同学家借几本书,让谈某先回去。然而,谈某在家等到 10 月 20 日 0 点,胡秀梅仍未归来。谈某出门花了一整天时间,找遍了她所知道的胡秀梅同学家,可对方都表示胡秀梅并未去过。接着,她又和亲朋好友用了三天时间把整个上海滩都找了个遍,却毫无头绪,于是向周家桥路派出所报了胡秀梅失踪案,派出所也帮忙寻找,但依旧没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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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某看到协查通报里女尸头部的照片,觉得与自己女儿胡秀梅非常相像,不禁痛哭流涕,随后向派出所报了案。
俞见依据法医提供的女尸特征,与谈某逐一核对细节,包括身高、体重、饮食习惯,甚至腰部后面的胎记都能对上,看起来死者很可能就是胡秀梅。
不过,黄柏森法医十分细心,在核对过程中留了个心眼,他调阅了胡秀梅的病历查看,发现胡秀梅在 1969 年 9 月曾在劳保医院给右侧下排从右往左数的第三颗牙补过。但死者的牙齿完好无损,没有补牙的痕迹,由此判定死者并非胡秀梅。
线索再次中断,失踪的胡秀梅依旧没有下落,此案陷入僵局,成为悬案。
1 月 13 日半夜,上海市军管会成员、副局长王鉴将顾向敏、马逸夫和肖勇康叫到办公室,告知他们接到了公安部的电话,要求三天内务必确定死者身份,上级一直在催促,压力巨大。这对顾向敏来说,是压力最大的时刻。
1 月 13 日 5 点半,南市分局报告了一个情况:1 月 10 日夜里,小南门街道有个干部到第五里委办事,与治保主任钟阿姨谈论 1.3 碎尸案协查通报时,钟阿姨说:“我瞅着那死人的脸,有点像四里委‘黑皮爷叔’的闺女,可这咋可能呢,人家前年就去云南啦。”
那干部回到街道后,立即给小南门派出所打电话报告了这一发现。小南门派出所的值班副所长马上派了一名片警去了解情况。
治保主任讲述道:“‘黑皮爷叔’是吉关山,50 岁,盐城人。他 16 岁来到上海,在十六铺码头当苦力,解放后在港务局做装卸工,因为皮肤晒得黑,大家都叫他‘黑皮爷叔’。他的老婆在港务局食堂做饭,他们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叫吉慧萍,是 69 届毕业生,1970 年 1 月去云南军垦农场插队了。协查通知发到里委后,有人说那死者看起来有点像吉慧萍,我也觉得有点像,就去他家询问,结果被‘黑皮爷叔’扇了一耳光,他老婆还骂我‘触霉头’‘咒人死’,发了很大的火,我特别委屈。”
由于 “黑皮爷叔” 脾气暴躁,片警没有直接去他家。好在治保主任的女儿和吉慧萍是同班同学,家里有和吉慧萍的合照。片警看了照片,觉得吉慧萍确实与死者相像,便将照片带回派出所。当天晚上,派出所给吉慧萍插队的云南勐腊军垦农场发了加急电报,询问吉慧萍是否在农场。
1 月 14 日 4 点 20 分,农场回复:“电文收到。经查看,吉慧萍自去年 11 月 19 日离开农场后,未再返回。连队称其是旷工回上海了。特此告知。”
收到农场的回电后,吉关山夫妇顿时惊慌失措,再看协查通报上死者的面容,与自家大女儿吉慧萍极为相似,两人不禁嚎啕大哭。
南市分局的报告传来,顾向敏大喜过望,立刻派人将吉关山夫妇接到市局,询问了一些细节。得知吉慧萍 13 岁时在学校运动会跑步摔倒,导致左前臂骨折。黄柏森法医马上给尸块的左前臂拍 X 光片,发现骨头确实有折断后愈合的痕迹。这样一来,尸块的身份得以确定,正是吉慧萍。
专案组随即安排人员排查吉慧萍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关系,并派三名刑警前往云南勐腊军垦农场,调查吉慧萍在那里的社会关系。
经过调查发现,吉慧萍中学时表现欠佳,生活作风存在问题。她发育较早,15 岁时身材姣好,容貌也较为出众。16 岁左右时,她被上海沪光电器厂一名 22 岁的青工欺骗,失去了贞操。此后,她仍与一些品行不端的男人交往,甚至靠出卖身体换取钱财和物品。当时的 “造反派” 本想开会批斗她,但考虑到她父母一个是工人阶级出身,一个是贫下中农出身,在当时有一定优势,此事便不了了之。
然而,吉慧萍的坏名声却传得人尽皆知,吉家在街坊邻居面前沦为笑柄,这让荣誉感极强的 “黑皮爷叔” 两口子怒不可遏,常常对吉慧萍大打出手,每次都打得她遍体鳞伤。但吉慧萍身体素质较好,在床上躺几天,又能活蹦乱跳地我行我素。学校安排吉慧萍去云南下乡时,吉关山两口子高兴极了,觉得艰苦的环境或许能磨掉这个 “扫把星” 的任性。吉关山在吉慧萍离开上海时还放狠话:“到了云南,再苦也得给我撑着,不准跑回上海。三年才能探一次亲,要是敢提前回来,前脚进家门,后脚就打断一条腿!哪条腿先迈进家门就打断哪条!”
1 月 14 日晚上,专案组找到了吉慧萍从云南回上海后的临时住处,是在她同学房洁君的姐姐房洁珍家。房洁珍说,吉慧萍 11 月 26 日从云南逃回上海后,不敢回自己家,害怕被父母打断腿,所以借住在她家。刚开始,房洁珍很乐意,因为吉慧萍曾救过她妹妹房洁君。当时房洁君溺水,是吉慧萍将她从河里救起,并及时做了急救,房家一直对吉慧萍心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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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11 月 29 日起,吉慧萍每天午后两三点就出门,常常深夜才回来,有时甚至整夜不归。房洁珍知道吉慧萍的 “那些事”,但也不便过多干涉。没想到 12 月 10 日那天,房洁珍下班回家,看到吉慧萍和自己的老公 —— 上海 3623 厂的技术员许某在自家床上亲昵,她顿时火冒三丈,当场将吉慧萍赶走了。从那以后,房洁珍就再没见过吉慧萍。
专案组随后对房洁珍的丈夫许某进行了调查,发现吉慧萍可能遇害的那段时间,许某并不在上海,而是带着女儿在无锡老家探亲,这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1 月 16 日,吉慧萍的一个同年级不同班的校友称,12 月 21 日他坐 1 月 16 日,吉慧萍的一个同年级但不同班的校友说,12 月 21 日他坐 11 路电车经过中华路的时候,瞅见吉慧萍穿着深灰色呢子裤,棉袄上套着件毛蓝花布罩衫,还围着条白围巾,站在路边,貌似在等人。这是专案组知道的最后一回有人看见好好的吉慧萍。
1 月 17 号晚上,去云南的小组用加急电报把调查结果传回来了:1、吉慧萍在农场的表现不咋样,就是懒还贪吃,生活作风上没啥不规矩的;2、这次突然回上海,是因为跟副连长为了派工事的事儿吵架,心里别扭就走了;3、走之前没跟任何同事讲过;4、平常除了家里的信,再没别的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