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派来的高手,实力远在咱们之上,被中原高手埋伏偷袭,岂不是会吃一个大亏?如果打不过咱们,派过来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不来呢!”
“师父说,你的直觉很准,要不要猜一猜,谁会最先到来?”
“这怎么可能猜得到!”
“不过……人已经来了!”
话音未落,李元芳腾空而起,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二尺短刀。
刀锋在掌心快速回旋,身体亦随之回旋环绕,寒芒一闪,血光崩现,雪地里多出三具被腰斩的尸体。
李元芳是尉迟真金弟子,所有武功均是在军中历练,出手狠绝,不留半分情面,刀刃上的鲜血还未滴下,宝刀已然再次挥出,又掀起一片血光。
尉迟真金年轻时,能够把三把唐刀玩出花来,花里胡哨甚是迷幻。
随着年岁渐长,武功愈高,花里胡哨的招式弃之不用,只保留了来自于军中的铁血杀招,招式简练到极致。
李元芳继承的,便是这种刀法。
没有任何奇诡变化,也没有刀出如龙的霸道,更不是分川断海的绝刀。
只有一个字——杀!
每一种能够被称为兵刃的,创造出来的目的都是为了杀戮。
杀戮是兵刃最本质的价值,李元芳则完美的诠释了这个价值。
刀光如影随形,片刻不离敌人周身要害,出招简单凌厉,力求一击必杀。
每一次闪烁出凄厉的光芒,都能带出一缕血光,隐藏于雪地中的十数位杀手,竟在半分钟内尽数身亡。
不仅如此,李元芳思虑敏捷,为了震慑外敌、稳定士气,也为给敌人传递错误信息,出招用劲皆十足狠辣。
待到李元芳收刀归来,雪地已被喷溅的鲜血染红,遍地皆是残碎尸块。
江湖武者可能受不了这个,金吾卫却士气大振,举枪怒吼,就连辽国派出的使节,面上都是跃跃欲试。
辽国的使节,是辽国皇帝耶律洪基的弟弟耶律阿琏,仪表堂堂,仰慕汉家文化,学识渊博,更像是秀才。
跃跃欲试的是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名为耶律国珍,一个名为耶律国宝。
两人膂力惊人,能弯弓射凋,据说得了昔年突厥武尊毕玄的传承,冲锋陷阵所向披靡,乃是辽国顶尖天才。
若非此次是武周主导,并且刺客绝非只有一波,两人怕是不顾耶律阿琏的劝导,要提抢去冲杀一波了。
李瑾瑜笑道:“元芳,好刀!”
“来的好快啊。”
“试探而已。”
“这些人武功不高,但能在冰天雪地中潜伏,也算是精锐之士,简单试探便已如此,后面可有好戏了。”
“你这李大胆难道怕了?”
“我不怕刺客,只怕不能完美的完成任务,误了天下大事。”
“天下大事,不是咱们两个小人物能影响的,能够造成极大影响的,也不可能落在咱们两个身上。”
“说的也是。”
队伍行进十余里后,雪地中勐地钻出五六个身着白裘,却又在白裘外,披上红黄相间的袈裟的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