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飞马牧场鲁妙子

诗云:

广袤牧场天地连,白云悠荡碧蓝天。

青葱牧草随风舞,澄澈溪流绕甸绵。

骏马欢腾驰绿野,雄姿飒爽踏芳阡。

夕阳晚照金波漾,静谧祥和画里眠。

当剑晨在中原腹地看到这么一个大的牧场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他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这广阔无垠的景象。

这不愧是小说啊,剑晨在心中暗自感叹。

要是在现实中的隋唐时期,有这么大片空旷的地方,你觉得它会是用来做耕地还是用来做牧场啊?剑晨不禁在心里这样琢磨着。

估计九成的人都会选择做耕地的吧,毕竟在那个以农耕为主的时代,粮食的生产至关重要。

还好这是基于小说世界的设定,否则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

按照原着记载,飞马牧场处于一个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

其周围有山脉等天然屏障环绕,形成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牧场内水草丰美,繁茂的青草随风摇曳,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极其适合养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马匹养殖和交易场所。

它在此时的这种乱世中有着独特的地位,各方势力都对其虎视眈眈,垂涎欲滴。

因为在战争频繁的年代,马匹是极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谁能掌控大量的优质马匹,谁就能在战场上占据更大的优势。

也不知道它是否还是一样由战乱的遗民建立的,不过不重要,这玩意追究起来也没什么卵用。

毕竟在这个理论上是个虚构的世界里,不合理的地方又不只有这里,剑晨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

当他知道寇徐两人流窜至飞马牧场时,他不禁心中一凛,瞬间就明白走偏的剧情又莫名其妙的拉回来了。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带着黑白女仆也踏上了前往飞马牧场的路途。

为什么叫黑白女仆呢?这其中的缘由说来倒也有趣。

因为一个身着黑丝,一个身着白丝。

本来他压根没想到这么做的,但是心远当初看到紫女她们有丝袜这个时代属于新奇的玩意,就敏锐地察觉到这个世界多少有些不正经。

于是,他偷学技术,悄悄制造,才有了今日的黑白女仆。

心远版的丝袜质量上乘,做工精细,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好撕。

此前傅君绰率先承包了黑丝,将其独特的魅力展现得淋漓尽致。而傅君瑜在成为他的“所属”之后,白丝终于也有了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