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诧异道:“哦?长寿兄评书功底炉火纯青,我还以为是梨园中人。”
李长寿解释道:“我家中从太爷爷那辈开始,便一直从事梨园相关的行当,到了我这儿,虽说从小也练梨园功夫,但打心底里不喜欢这玩意儿。
我喜欢听故事,也喜欢写故事,那种肆意挥洒笔墨,在书中点燃热血、浪迹江湖、天马行空的感觉,可比枯燥的梨园生活有意思的多……”
林默深以为然。
“人生苦短,就应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前世,他也喜欢写书。
可惜接连写了十本,每本都没超过二十万字,最终还是个扑街。
突然,他脑海里萌生了一个想法。
虽然他写自己的故事不行,但是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啊!
前世他还是很喜欢读书的。
许多小说情节都在他脑海里面。
“林兄说的实在是太对了!”
听到林默这么说,李长寿第一次觉得有人能真正懂他的想法。
对林默也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他继续道:“可惜我家里人不同意我写书,只是我十分坚持,闹了许多别扭,家里人最后实在拗不过,于是提出一个要求。
那就是我必须每周来茶馆说上三次评书,他们就不阻止我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林默笑道:“看来令尊还是很开明的。”
李长寿也笑了,深深吐出一口气。
“是的,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虽然会有些累,但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倒也每日过的开心。”
林默点头。
他问:“长寿兄,冒昧问一句,不知报社的薪资如何?”
李长寿道:“怎么?林兄也想进报社?各大报社不一样……”
林默摇摇头。
“不是,我有个朋友,也是写小说的,想看能不能往报社投份稿子。”
李长寿下意识想到,这个朋友不会是你吧?
不过他是极有涵养的人,自然不会当面问出这么唐突的问题。
他想了想,说道:“这样,两天后我还有一场评书演出,你可以让你朋友先写一部分内容出来,把稿子拿给我看看,如果写的不错,我可以帮你往我们报社投稿。”
“好,那我就代朋友谢过了。”
二人又聊了两句,天色渐晚,这才起身依依惜别。
回家的时候,林默买了一份《民声报》的报纸。
这份报纸上连载有评书和小说。
评书暂且不论。
小说则是那种非常原始的武侠小说,还没脱离三侠五义的范畴。
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