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个十岁的孩子,要是我们这些稍微有些关联的人不管,那就只能丢给你们公安局。你们公安局呢,也是要对人家孩子负责的,我估计你们会送福利院吧。
但是这孩子终究是有家庭的,福利院那边可能会推辞,最后又踢回你们公安局了。所以有人能领养他去了,那大家皆大欢喜,汤科长你说是不是?”
确实是这个道理。
汤科长点头:“你说吧,你需要我这边怎么配合?”
秦妤:“就是由你们出面,给沈振国的父亲那边发一个通知函,就说这孩子涉及了抢劫案或者什么的,往严重了说,反正要让他来这儿领回去,不然,你们这边就要派人去抓沈振国父亲了;
如果他不来领回去也不想被抓,他就要出具一个放弃这个孩子抚养权,或者写一个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申明书,让他们当地的民政部门盖章那种,比较正式,这样我才能联系到人领养沈振国。”
汤科长直摇头:“同志,我们是公安局,不能欺骗老百姓!他儿子就算真的犯罪,我们也只能让他罚款和赔偿,可没法让他坐牢。还有啊,我们可没权力让他出具什么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文件,另外,亲生的孩子,就算写了什么声明也是没用的,你快别在这儿胡说八道了。”
是胡说八道。
但不胡说八道,可怎么能把这个事情彻底解决呢?
总不能那个该死的父亲现在不管,等沈振国长大了,倒是出来薅羊毛。
就像苏铮,一开始是完全不想理秦妤,发现秦妤和于明锐处对象了,就兴头头来认亲。
秦妤可就是想到自己的经历,才愿意这么努力帮助沈振国的。
当然,汤科长这么说了,秦妤没办法。
她只好退而求其次:“那行,胡说八道的事情我做。你们就负责出一个让人来把孩子领回去、不来就要罚款什么的通知,电报的形式。其他的事情我自己想办法。”
这个事相对简单,而且是符合办事流程的,汤科长一口答应了,还去写了申请,请上头签了字,交给负责文书往来的同志。
毕竟有秦妤这边提供沈振国家里的地址,电报是能很快发出去,直接到当地大队部的。
秦妤跟来跟去跟着汤科长,看着他把这些事真的办好,放了心,说要借用一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