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混混

到现在颜旭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只知道到处都是低矮老旧的房子跟衣衫褴褛的穷人,瞧见他一身血污就没有不跑的,更别说靠近搭话了,让他十分无语,只能先找地方清理一下身上的血迹。

好不容易找到一口水井,颜旭笨手笨脚的晃动栓木桶的绳子,好让木桶能打到水,然后清洗身上沾染的血迹。

风衣沾染的血迹最多,还破了几个口子,被他随手丢到一边,露出贴身的护甲跟武器,于是刚刚还在门缝里偷看的顿时一个都不见了。

穷人活着就已经够难了,谁还愿意招惹麻烦。

不过他们能躲,有些人不光不能躲,还得主动找上门来审问来历,因为这是规矩。

这时期大清就剩口气了,别说对地方的统治力,就连威慑力也如同清风般吹过就忘。

所以此时各地军阀割据,强盗,山贼,马匪四处掠夺,哪怕城中也不得安宁,除了大街有巡捕在那装模作样,其它地方都被帮派工会分割管理。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巷子都被划分开来由不同的帮派占据,比强盗好一些的是,这些帮派在榨取利益的同时也负责管理,至少维持基本的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他们带来长久的利益。

混混帮,顾名思义,主要是由混混组成的,因此遍布大街小巷,号称魔都第一大帮,实际上大多数只是打着混混帮的旗号,玩着听调不听宣的把戏,有好处就上,没好处别指望他们卖力,能捧个人场,充当个气氛组就算不错了。

这帮人嘴上最讲义气,向来输人不输阵,因此知道有人闯入他们的地盘后,葛二蛋就带着一帮兄弟来了,然后有点麻。

一地淡红色的水迹,显然是冲洗身上沾染血迹弄的,一旁丢弃的外国人衣服,一看就知道是好料子,只是沾了些血,破了几道口子,就被丢弃在一旁,让葛二蛋有些心疼。

“这不光是个狠人,还挺有钱。”葛二蛋摸了摸油光锃亮的大光头,自言自语道。

“再有钱,落在我们手里也得变成穷光蛋。”一旁的菜花蛇眯着三角眼阴笑着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