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玩狐狸

接下来官员,军阀,地主,商人,黑帮,教派,不论哪一种,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榨取底层百姓的利益,并且完全不在乎后果。

说底层百姓苦吧,可他们也并非全都无罪,至少以现代的法律跟道德水准来说如此。

老麻就说他不敢轻易在不熟悉的村子留宿,尤其是孤身一人的时候,不光是怕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也怕第二天一早行礼没了,马没了,车也没了。

最要命的是,人死了连埋哪都没人知道,东西丢了报官也没用,因为对方有一村人可以作证。

所以外乡人若是进了陌生的村子,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出来,真的很难说,更别说这时期溺女婴吃绝户活祭等各种陋习也是一大堆。

就连赶车撑船做小买卖的,也有各自的手段,初出茅庐的菜鸟,能不能安安稳稳走出一百里都是个问题。

要不怎么说这年月出远门是非常危险的事,就是因为生命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哪怕再过几十年,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出远门,尤其是去偏远的地方,都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因为越偏远的地方越封闭,越封闭越没处讲理去,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规矩,你拿道德法律什么的来约束对方根本没用,所以那时期长途司机配枪是很常见的。

可这年月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所以很多时候很多作为真的很难评价,颜旭的道德底线也不得不随着降低,否则魔都可杀之人何止数百,翻十倍都不止。

“自己拴上。”颜旭一抖手,一条血纹锁链垂下,就落在狐妖眼前,现在就看这只狐妖的选择了,拴上没了自由,但是能活命,不栓上,打死活该,谁家遛狗不拴绳。

狐妖从来不是啥死扛到底的动物,哪怕头铁的跟大地硬刚,那也只是在雪地捕鼠的时候,所以很是顺从的自己把锁链系脖子上,并且卖力的学习犬类,晃着屁股把两条尾巴摇来摇去,地都扫干净了。

“嗯,不错,路走宽了。”颜旭笑了笑,接着摸了摸福瑞的脑袋,还别说,毛茸茸的手感甚佳,尤其是大大的狐耳,不过目光朝下一看,这凹凸有致的身材到底是怎么办到的,脂肪都堆积在正确的地方,明明是只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