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是个技术活。拔腿就跑,低头看路,那是莽夫软蛋做的事情。逃跑,要看时机,要分析战略,规划路线方能苟得一条性命。
逃兵虽然令人不齿,但活着才是最大的本钱。即使是在战场上,无论军律多严格的军队,依然会有逃兵出现。一场大战打下来,最勇猛、冲在最前面的基本都战死了,而得到提拔的,大都是那些喊声最高、冲锋最慢、逃跑最快的软蛋。
不信大家掰着指头数一数,每次打仗,能阵亡几个将领?将领都是极少阵亡的!因为冲锋时他们大都站在一边,举着大旗,一脸悲壮地大喊:为了我们的未来,兄弟们冲啊!
小兵们在前面杀得昏天暗地,将领们在后面声嘶力竭 :狭路相逢勇者胜,一定要顶住!顶住!!顶住!!!
万一战况不利,将领第一个抬脚就溜。可一旦攻破城池,没啥危险了,将领也是第一个扛着大旗跑城墙上,庄严地宣布:我们胜利了!
纵观这个世界,敢带头冲锋的军队领袖,也就零零星星那么几个人,而李焕仙,就是其中之一。
倒不是李焕仙不惜命,也不是李焕仙人品高尚,而是他喜欢砍头如切菜的快感,喜欢鲜血横飞的场面,锋利的长刀将敌人一挥两半时,他会感到莫名的满足。
杀人,也是有瘾的。而且李焕仙不光有瘾,还很大。
李焕仙这种杀心,与前世那些喜欢看热血杀人小说的人并不一样。那些人,一旦看到书中主角吃瘪,或者小说剧情不符合自己的期待,就会怒不可遏,甚至辱骂作者,怒喷小说垃圾。
殊不知,做老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群未经社会毒打的小青年,整天喊打喊杀。可医院太平间那么多死人在那躺着,哪个是他们杀的?
李焕仙与夜罗刹共骑一匹马,飞驰在南疆国土当中。男人帅,女人靓,纵马奔驰也算惬意。可这二人,没空享受那所谓的浪漫,因为他们正在疲于奔命。
许敬仁五人组,一袭紫袍,健步如飞,跟在烈马身后,极速奔驰,面不红气不喘,可见这五人已经施展出了真功夫。就在一个时辰前,李焕仙得知还有四十五名紫衣卫正在南疆许家村驻扎。
虽说他很不爽许敬仁欺上瞒下的行为,但如今这等局面,能多拉一份战力,就要多拉一份。所以李焕仙也没有责备许敬仁,只是将怒火引于心底,试图在傍晚之时,与大部队汇合。
“驭~”
正当众人飞驰赶路之时,窦铃的那矮小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乡间小路当中。夜罗刹的下颚抵着李焕仙的肩头,下意识用丰满的双峰贴紧李焕仙的后背,一把勒住马缰,谨慎的望着这恶毒的女人。
“杀我还是放我?”
李焕仙没空感受后背的弹软触感,皱着眉头看着拦路的窦铃直接吼了一嗓子。窦铃摇了摇头,随后走到李焕仙身下说道:“我说过,送你去秦国天衍山。江南八大豪侠已经在路上了,他们要生擒你。我苗族三千兵甲就在后面,不出一刻定能追上你。除了我,没人保得下你。”
听着窦铃带来的消息,李焕仙愤恨的一咬牙说道:“好!先去许家村与我大部队汇合。江南八大豪侠是吧?敢拦我就都宰了!我们绕过豫州,走小路入直沽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