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韩卫国回到队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
刚进办公室,二哥叫住了韩卫国。
“韩大,有人找你,在接待室呢!”
韩卫国看了一眼二哥,问道:“谁啊?”
“大律师!”二哥故意加重了‘大’字的读音。
韩卫国瞥了他一眼,“咋的?他姓‘大’啊?”
二哥尴尬一笑,“不是,是李一洲,远洲律师事务所的那个!”
韩卫国不屑道:“李一洲就李一洲呗?还大?大个毛大?啥时候来的?让他等着吧,我还有事呢!”
“韩大,人都等了四十多分钟了!”二哥说道。
“四十分钟都等了,也不差这半个点。”韩卫国说道。
听韩卫国的意思,他似乎对这个李一洲成见颇深,这倒是让我好奇起来。
见韩卫国进了办公室,我拍了拍二哥。
“哎,二哥,这李一洲咋回事啊?”我轻声问道。
二哥瞥了一眼队长办公室, “李一洲是远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合伙人,另外一个合伙人叫何志远,他们俩一个主打刑事,一个主打民事,在业内算是顶尖人物。”二哥挑着大拇指说道。
“那我看我师父好像对他意见挺大啊?”我问道。
二哥笑了笑,“等有机会你再跟检察院的张检刘检他们聊聊,比你师父还严重。这个李一洲是主打刑辩的律师,没少给咱们找麻烦,张检和刘检那都是他的手下败将,在他手里被驳回补充侦查的,无罪释放的案子都不少。”
听到二哥的话,我瞬间理解了韩卫国,刑事案件中,在侦查阶段嫌疑人就有权利委托律师,对于我们侦查过程中的取证,讯问进行核实质证。
虽然我刚到刑警队,但在上学的时候老师就给我们强调了侦查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原则的必要性,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嫌疑人委托的律师的核实质证。而我们毕竟也是人,有的时候也会偷奸耍滑,甚至犯错,如果嫌疑人的律师抓住不放,很有可能造成我们所有的工作都会被推倒重来。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韩卫国从办公室里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