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百三十一章 双城之战!(六十二)

蝙蝠侠不会做饭。

“不会”的定义大致如下:

“阿福,我认为我们需要比电子秤更为精确的计量器具,考虑到厨房的面积,我认为天平不错,你觉得呢?”

“不,老爷,我们不需要天平。”

“但我认为上次的失败是生粉的克重不足导致的,及时更新装备有利于扭转我在烹饪方面的错误。”

“错误不在于此,老爷。”

“那么你认为在哪里?我很乐于听取你的建议。”

“我不能冒昧的表述您的错误,因为这种形容方式一定很不受您喜欢,这也非常不礼貌和不尊重,我建议我们略过这一步。”

“然后呢?”

“您可以暂时离开厨房,简而言之,去等饭吃。”

这是蝙蝠侠上一次想要做饭时发生的对话——顺带说一句,那时蝙蝠侠至少30岁了——这基本就是他的烹饪水平了。

大厨们总是说烹饪需要一定的灵感,但是如果以蝙蝠侠的严谨还不能做好最基础的料理,那他到底为什么不会做饭,恐怕只能去问上帝,有些人就是和厨房八字不合,所以阿尔弗雷德才会说这个答案不会被蝙蝠侠喜欢。

蝙蝠侠当然不会喜欢,因为他内心深处知道,如果上帝真的会回答他,那他一定会指着他的鼻子骂,“如果伱只把吃饭看作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养料摄取过程,那你就永远别想做出任何美食”。

这就是蝙蝠侠不擅长料理的根本原因,他打心眼儿里觉得做饭和吃饭都是浪费时间。

但是第二天早上,他是被一阵香味惊醒的,由于他这半辈子都在吃阿尔弗雷德做的饭,所以他的大脑本能的辨别出这不是阿尔弗雷德在做饭。

其实也是因为阿尔弗雷德一般不会在早上的时候煮咖喱,他认为早起应该吃得更清淡一些,他的管家向来不喜欢香料太多的菜。

但是咖喱本来就是由香料构成的菜,怎么可能会不香呢?于是韦恩庄园破天荒的在早上7:30的时候全员起床,奔向厨房。

“上帝啊,我刚刚做梦梦见我追着一只感恩节火鸡啃了十英里。”睡得迷迷糊糊的杰森打着摆子走了下来,就像动画片中的人物一样被勾着魂都走到了厨房。

他看到布鲁斯站在灶台前搅动着些什么,香味就是从锅里散发出来的,他打着哈欠走到布鲁斯身旁往锅里看,看到了一团黏黏糊糊的东西。

“这是咖喱吗?”

“当然,你可以去等一会,大概半小时之后就可以吃了。”

“天哪,怎么还要那么久!!”后面的提姆发出了一声哀嚎,然后又转头补充道:“当然,没有说你做的早饭不好吃的意思,阿尔弗雷德,只是这真的太香了,我太饿了。”

戴着睡帽的托马斯也是睡眼惺忪,并且一脸疑惑的从卧室中探出头来,高喊道:“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什么情况?我们请了个印度厨子?”

玛莎已经收拾好走出来了,她轻轻地揉着自己的手腕,走到了厨房,拍了拍布鲁斯的肩膀说:“香料够用吗?如果不够,我们可以派人现在去印度街买一点。”

“当然够了,妈妈,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