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为公

天歌行 吴小五wu 1375 字 6天前

这一路上,庭廊游柱的红漆悉数褪去,原本该布置锦鲤的池水里也只有几条新鲜的鲈鱼,以供伙房宰杀。

他默默打量着周围,默不作声,思索起方才与常富国的寒暄,笑意逐渐隐没于静流之下。

很快,二人到了验尸房。

沈昱见引他们前来的衙役走远,才将隐忍不发的话悉数吐出,“师妹啊,官场之道若是能让你一眼看透好坏,那不成唱戏耍把戏了吗。哪有那么简单啊。有的官吏对咱们冷淡,或因性格,但也可能是因为压根瞧不上咱们啊。人家有高枝可攀,有自己的上级可依,又不知咱们是敌是友,何必示好呢,说多错多,万一打脸了呢。再者,人家心里指不定多嫌弃你我多管闲事呢。我倒觉得这个常富国,刚正有余,智谋不足。他是八年前的探花郎,那时风头无两,一篇《治国论》在朝中激起千层浪,父亲与我都以为他有朝一日会官拜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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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宁眼底少有的露出惊异之色,疑道:“探花郎?那少说也是翰林院编修抑或是监察御史,或从六品之上的京官。怎地会在偏远马洧城里当县令?”

沈昱略一短叹,似也在惋惜,继续道:“是啊,因为他不会结识权贵。甚至居高自傲,对所有上面恭贺的门客都闭门不见,未等到授礼的那一日,他便以对国师不敬之名,逐到了马洧来,七载时光,都不得晋升。”

“人各有命。”方宁感慨,反倒对沈昱一反常态,让她有些好奇,“你究竟是可惜人才,还是不满常富国此人的木讷性子?”

沈昱回头,瞧着庭廊尽头,远处常富国的屋内,灯火通明,面色无澜,“都是。我恨他一腔热血,才华敏人,却终是因性格固执愚忠,被大浪淘沙。你可知,这十年来,朝廷说招贤纳士,但寒门出身的只有五人,且现如今能在京城有话语权的,一个都没有。而常富国,他本只差一步,若他做了京官,现如今官职应在我之上,那篇《治国论》也不会就此石沉大海。当然,我并不鼓吹受害者有罪,是世道如此,朝中世家大族,几朝首辅都把持着朝政,是他们害的这样的人才被驱逐到马洧来。我只愿终有一日,若你我遭遇不测,大宋还能有人前赴后继,如你我一般,初心不改。我只愿未来的寒门子弟,平民百姓皆能凭自己能力立于大宋朝堂之上,为国效力,实现抱负。”

方宁望着师兄的侧脸,一时无言。她似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第一次认识披着皎皎月光,负手廊下满腔热血的沈昱,也是第一次从他口中认识了大宋的国策不足,与他字句中忧国忧民的大义。

“师兄,我从前觉得你是个绣花枕头,成日摆着笔墨,与那吊儿郎当的纨绔无非多了些善意与智谋,如今看来,是我错看了。”方宁的声色随夜风,吹进沈昱的耳中,像温柔的手抹平沈昱翻涌难平的心绪。

他朝着方宁扯出一个极难看的笑,与那俊朗清隽的面容极为不衬,“不矫情了,验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