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叔有些呆愣愣的站在猪圈旁边,看着那个跟猪在一个槽里吃饭的疯女人。
她四肢着地,衣不蔽体,头发蓬乱在脑后。
这样的人,居然是书里说的那种,慈爱温柔的母亲吗?
那个疯女人看到和栅栏一般高的小小的孩子,呵呵笑着,靠过来。
张叔后退两步,有些提防的看着她。
毕竟是疯子,谁知道会不会突然攻击人呢?
但是那疯女人只是举起手里,那根从猪嘴里抢下来的玉米棒子,往张叔的方向递了递。
“吃……嗯……嘿嘿……吃……”
疯女人笑呵呵的。
张叔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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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张叔考上了警校,离开了这里,然后又再回来,在落阳镇上做了一个警察。
普通、平凡、碌碌无为。
一做就是几十年。
直到某一天,一个有着白晃晃的牙齿的黝黑少年,穿着洗得脱了色的T恤,踩着一双有些开胶的球鞋,走进警局。
“你好,我是来报到的。”
“我叫陈志勇,警号。”
……
“头儿!出事儿了!小陈昨天不是轮休嘛!这孩子出事儿了!”
-“小陈?他怎么了?”
“你听我说完,你先坐下,我知道你拿小陈当徒弟看,你先别急……”
-“你倒是说呀!”
“这孩子昨天休息,爬山去了,然后不小心坠崖了。”
-“什么?!不可能!平时巡逻爬山爬得还不够多吗?!他休息天爬什么山?!他人呢?!”
“头儿,你别急……你别急……摔得还挺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