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之前他面见总督的时候听过一次,这回听来,却又有别样的感受了。
他转过头来,看向珀博夫:“你明白总督的意思了?”
“明白了。”珀博夫说道,“我会助你一臂之力。但同样的,我希望不要到动刀动枪的地步,我的部队会停在垃圾镇二十公里外的地方。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如果事情不顺,我会等待第2步兵师到了再说。”
“这样也就够了。”
……
亨利在与珀博夫交谈的时候,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但实际上心里慌得一批。
因为他盘算了一下自己的时间。
大部步行的情况下,从复兴城到垃圾镇,差不多两百公里出头一点的距离,正常行军速度,快一点三五天,慢一点也最多最多不会超过十天。
结合总督留下来的那句话,这就是给他处理垃圾镇的时间了。
他得抓紧。
所幸,跟着珀博夫的合成营行动,速度还是有得保障的。
这支合成营几乎完全摩托化了。哪怕是最笨重的155榴弹炮,那也是安上了轮子,由牵引卡车拖着跑的;全部的士兵,包括工兵连、后勤保障连,也全都是有运兵卡车、辎重卡车用。
在部队之中,跑得最慢、最拖后腿的,反而是那个装甲连。
十二辆老坦克吭哧吭哧的拖在后面,只能以二十公里的时速,吭哧吭哧的跑着,让人生怕路上抛锚几辆。
实际上,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了。
在半路上,确有一辆坦克抛锚。
但这并没有影响整个部队的速度。留下一部分维修人员和车组人员,剩下的,仍旧顺利走过了五十公里的距离,抵达了垃圾镇外。
此时,已经是深夜。
部队就地停下,构筑营地,而丹尼森·亨利则带着少部分的随从和护卫,迎上了从垃圾镇小心翼翼过来查看情况的队伍,说明了一番,紧接着就从容进城了。
那些来查看情况的侦察者们倒是没有散去,仍旧在黑夜之中,围着珀博夫的部队。
珀博夫也不以为意。
他已经洒出了哨兵、警卫,只要这些人不往太近的地方凑,他们要在外围看,那就看着吧。
这份从容不迫的姿态,则让外围的窥探者们,更加心惊胆战了。
当然,最让人心惊胆战的,还是那些黑暗中看不真切、但确确实实存在的大炮、装甲车和坦克。
再加上士兵们令行禁止、训练有素的样子,窥探者们清楚的明白,这支队伍虽然人数不多,但战斗力却极强。
联系上新上位的代理人,也就是亨利先生的背景,哪儿还猜不出来,这是从新联盟来的、隶属于那位总督大人的部队?
……
第二天,丹尼森·亨利见到自己想见的人。
其名为杰森·斯万。
这是一位发有白丝、面状威严的男人,眉目间有狠厉,有风霜,有沧桑。
他是垃圾镇中最大的那位代理人。
年轻时的杰森·斯万,就已经在垃圾镇厮混了。他初时不过是个普通的拾荒者,敢打敢拼,进了一个小的冒险团体,后来成了老大,再后来他将整个冒险小队经营成了一个团体,又抢了一部分精炼原料的生意,后来又开辟了一些商道……
他成为了代理人,进而慢慢又成了最大的那个。
说起来只是几句话而已,但自十五岁开始,至如今三十五年,他经历了不知道多少尔虞我诈,生死厮杀,才到如今的位置上。
他掌握着垃圾镇最大的原料初加工厂,掌握着20%的商贸份额,他那支发家的、名为‘时钟铁刃’的冒险团,是垃圾镇中数一数二的武装力量。
产业加武力,构成了如今斯万先生的威名。
他向来不苟言笑,以威严的一面示人,哪怕是最近时局困难,他也一直保持了这种态度,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