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闻言,绝望的一闭眼。
其实她早有预感。
她在天津的时候,就是柏雨山公馆里的一个后厨丫头。
虽然她平时只管给柏雨山烧洗澡水,但个把月下来,她还是听了几耳朵闲话的。
好比为什么主人家不出去工作,却还能养住这么大一个公馆。
又好比公馆三楼是不让下人进的,因为那里头不是枪炮就是刀具,都是些要人命的玩意儿。
却原来,温和有礼的柏先生,是个做人命生意的刽子手。
彼时的她,很是艳羡柏雨山的富贵,但也从心底里惊恐起来,认为这份营生太过可怕。
那一日,她在公馆里见到了一位穿着体面西装,笑起来又跟个大男孩似得朗霆。
只一眼,她就觉得他亲切可爱。
朗霆一进公馆就跳到了柏雨山背上,他没大没小的勒住柏雨山脖子,嬉笑道。
“好大哥,我千里迢迢的来看你,你拿什么招待我?你离阿姐这么近,又常常回柑子府,阿姐肯定偷摸给你塞钱了,你现在拿出来咱们还好平分,要是被我自己翻出来!哼!”
朗霆说着笑着,柏雨山也拿他没办法似得,背着他瞎晃,想把人给晃下去。
“柑子府又不是个印钞间,你哪只眼睛看见阿姐给我塞钱了?我这儿什么值钱的都没有,喏,就这一个丫头,上个月刚买的,你要就领走,再没旁的了”
彼时站在餐柜边的马兰一愣,脸刷的一下就红透了。
朗霆盯着她看了一眼之后,也愣了。
而后,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
有心攀援富贵的马兰,和一见钟情的朗霆,成了一对崭新崭新的小夫妻。
他俩一个装聋一个作哑,就这么只谈风月,不谈其他的过起了日子。
朗霆不管马兰心里在想什么,他只觉得这个丫头漂亮,活泛,胸口看着还沉甸甸的,于是他就爱她了。
马兰也不去想朗霆为何会如此年轻,就如此有钱,出手便送了她四两重的金镯子。
她只知道这金镯子好看,光亮,戴在手上还沉甸甸的,于是她便在一片金光闪闪的欣喜中,抛弃了天津的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