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猪肉。

康景轩是一个很老实的人。每天虽然兢兢业业,但是,总是没有什么成绩的起色。后来,就是,我家那个亲家,给他找人了。他后来,去加拿大读大学了。

他本来,不想当大夫,最后,康大夫和舒楠把康景轩逼得上医学院了。

后来,就是那个倒霉的亲家,叫我给那个要出国的人,塞点钱,而且那个人因为他岁数大了,不愿意出国,我家那个倒霉的亲家给那个人写信,让他推荐一下康景轩。然后,康景轩去加拿大了。本来,可以去加拿大,也可以去美国。但是,怕兄弟不和。

舒楠,叫他去加拿大了。

就是,他英语真的很不好。

然后,他去了很久,大部分时间,都在死磕英语。他生活费,偶尔我给他寄,偶尔克拉克给他寄。

总之,克拉克给他寄。

因为,我去银行,他们总嘲笑我。

克拉克,给他寄的钱,是克拉克出的。

克拉克,每个月都给我开一点工资。但是,他给存起来,然后我买吃的,他叫人给我送过来。

我偶尔去超市。大部分时间不去。后来,去超市,是因为邓北的爸爸来美国了。

他天天要死要活的。

木二就带他去超市,公园,水果店,咖啡馆呆着。

木二经常买奶油,给他做奶油蛋糕。

就是,九几年的时候,发生一件,舒楠忘了,但是,现在想起来的一件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