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同志,几十年是从何说起啊?”
邱鹏看到林阳突然出现在院子里,也显得颇为惊讶。
“这个…算是神交已久吧。”
林阳总不能告诉邱鹏,上一世的时候,老子是你的领导。
“对,这个词用的对,我得记下来。”
邱鹏细细琢磨了神交这两个字,越品越觉得有味道,转身进了屋子,趴在桌子上拧开英雄牌的钢笔就在笔记本上开始写。
林阳也跟着进了门。
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都是一些日常用品。
不过在门口的衣架上却有一套崭新的灰色中山装,上面还挂着一个黑色的鸭舌帽,一条浅灰色的围巾。
在裤子下面,还有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
就这一套,怎么说也得二十块钱出头。
70年代中山装不是群众常见的衣服,除了一些领导和体制内的人穿之外,国营厂子的工人一般都是穿着蓝色的厂服,衣服上面有厂子的名字用来区分。
绿军装和粗布服是当下最流行的。
虽说直筒牛仔裤也开始流行,但也是在南方沿海较为发达的城市,成县这种西北的犄角旮旯还没出现。
“邱鹏,你这是要结婚?啥时候的事情。”
林阳转身看着邱鹏。
以邱鹏的收入,咬咬牙买一套中山装和鸭舌帽还是没问题的,毕竟当了一个多月的饭馆经理,拿出一半的工资就够了。
但在当时的环境中。
普通人穿中山装,基本上都是结婚这样的重要场合。
“结婚?我跟谁结婚?”
邱鹏转身,推了推厚厚的眼镜片,诧异的问道。
“你问我,我问谁?”
林阳指着中山装。
“我要去上海!这是我的行头!”
邱鹏瞬间明白林阳的意思,他的目光笃定:“在国营饭馆这一个多月我想明白了,我要实现我的文学梦想,我就要去上海,我要去找灵感,我要去熏陶!我要去上海日报社!”
“等等。”
林阳看着邱鹏发癫的样子,他真是很难想象前世,这货进入政府部门办公室当文员的时候,那稳重的气质是什么时候练就出来的。
一个文人半个疯子。
文青更是疯癫的一批,这话真是不假。
“所以这院子是你的?”
林阳对邱鹏去哪没啥兴趣。
因为他的重生,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轨迹,邱鹏也是其中一个。
但林阳相信。
这小子去了上海这样的大舞台,肯定能成名的更早,他有这样的文学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