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园的鲜花开得正盛,尤其是菊花。
婆婆很喜欢花,整个院子里公公为她种下每个季节的花。
她穿着浅黄色的连衣裙,而眼前是菊花盛开的花园,夏小晚像是花仙子落入凡间。
采摘新鲜菊花放在卧室的花瓶里,夏小晚把剩下的小说看完,太惬意了,生活简直太美好了。
夏小晚把以前投稿的杂志社的通讯地址,找出来。
把写好的短篇小说放进信封里,下楼拿给阿姨,让她送到邮局去。
下午,阿姨去市场买菜的功夫,顺便把信投进邮局里。
夏小晚喜欢红茶,把冰箱里面的红茶端上二楼,开始写作。
她拿起钢笔刷刷的开始在稿纸上面写字,虽然她只上到高中,但是写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正楷字是最难练习的,她一旦专注起来,就忘记了时间。
刘迅和老同学们看完电影,韩雪梅就嚷嚷着饿了,本来张广成想着请他们吃饭店,八十年代的饭馆水平很一般,都不如刘迅家阿姨做得饭菜好吃。
几个人一商量,还是回家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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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雪梅穿着高跟鞋,腿又酸又疼,懒得去二楼,窝在一楼等着吃晚饭。
张广成穿了一天的白衬衣,去二楼卧室换了短袖,准备下楼,看见刘迅的卧室开着门,就走了进去。
“嫂子,这是你写的吗?”张广成停在书桌旁,拿着写好的稿子认真地看了几页。
“……啊……你是怎么进来的?”夏小晚揉了揉眼睛,她记得房门是关着的。
“我刚回家,见房门开了,才进来的,嫂子,你不要介意!”张广成有些尴尬。
“是我写的,今天我休息,就多些了一些!怎么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