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了地下世界必须要明白的一个道理。
路子再广,关系再硬,到了真正要命的时刻都没用,自己能打,永远是最硬的道理。
什么飓风,什么龙卷风,都没用。
“天意,这他妈就是天意啊!”
高毅一把将颗手榴弹拽了下来,然后他恶狠狠的道:“老子现在叫风骑士!”
风骑士这个绰号是随便起的,但就是因为随便起的,跟什么自由风没有什么关系,才越发显得高毅这名气起的太有先见之明了。
风骑士,那骑的不就是风吗。
当枪声在门口响起的那一刻,众人就已经开始举枪了,哈立德从怀里抽出了一把手枪,急吼吼的喊着就跑了出去。
轰的一声,爆炸并不剧烈,声音极大,但是却把急着冲出去的哈立德炸了个正着。
哈立德仰天就倒,而在哈立德倒下的一瞬间,又是三个手榴弹同时被扔了进来,就在哈立德的身边连续的炸响。
高毅不担心哈立德被炸死,因为这是震撼弹,而震撼弹没有什么杀伤力。
然后高毅开始往外冲的时候,看到一个端着AK的大胡子呐喊着往外冲,但他只是跑了两步,后背上突然爆出了一片血花,然后脑袋上紧跟着又是一片向后炸裂般的血雾,那个大胡子在跑动中直接摔了下去。
两枪,第一枪打胸,第二枪爆头,威力很大,是步枪,还是7.62以上的口径。
问题是高毅没看到敌人在哪里,他只看到了有人两枪打死了一个哈立德麾下的武装分子,而这两枪如果是同一个人打出来的子弹,那么他采用的就是莫桑比克射击法。
莫桑比克射击法,这是美国人根据莫桑比克内战期间的经验总结的射击法,就是朝躯干位置开两枪,使目标快速失去行动能力,然后朝脑袋开一枪,确保目标瞬间致命。
但莫桑比克射击法用的是手枪,而看这个中弹者的反应来看,敌人用的是步枪。
用步枪却依然采用莫桑比克射击法,这意味着敌人是按照对付重甲目标采取的战法。
使用中大口径步枪配上穿甲弹,最大程度的保证能击穿防弹衣,但是穿甲弹的穿透力太强之后,会导致停止作用欠佳,于是步枪莫桑比克射击法这时就有了用武之地。
一枪打躯干,不管目标死没死,在保证目标无法立刻还击的前提下,补一枪爆头。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刚刚还在考虑敌人是什么风有多少人的问题,但是当敌人真正进攻开始,却只是一瞬间,高毅就从没什么压力变成了没什么能力,形势变化就是这么快。
但高毅现在最头疼的是他这边已经出现伤亡了,却连敌人的影子都还没有见到。
最基本的地形都不熟悉,这仗难打。
看刚才中弹者的子弹飞出方向,敌人大致在前方左侧,十一点钟位置。
高毅在房间里直接将手榴弹扔了一颗出去,他甚至没有顾及会不会误伤友军。
等到手榴弹爆炸的那一瞬间,高毅才敢从门口一闪而过,他就没打算出去,只是靠在门口,借助飞闪的这一下看看外面是什么情况。
外面是一个小小的天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