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推政下乡(中)

甭管什么田,如果折银子的话,就很容易受到收购价的波动。

大明现在加辽饷我可以废掉,但我要加水费税和非粮税,差不多就是六钱银。

按照咱们最近五年的麻、葛的交易情况来算,差不多下田能产二两三钱、中田能产二两六钱、上田能产三两。

其他的都在这边浮动,差不多就是这个价。

所以,看起来赚得多,但你们拿到市场去买卖,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各种费,真正能赚到手的银子,哪怕是上田,也只能收二两。

二两银子只能买多少米麦?

倘若是寻常年月,一石六斗差不多二两银子,但遇到了灾年,麻、葛能吃的只有那点种子,剩下的都不值钱。

因此我的建议是,你们可以在本乡内设立合作社,将所有的土地禀赋进行细致的调查,然后彼此之间能买卖交易的定下契约,进行交易买卖。

有富裕的,大同军在外征伐的话,对于物资的需求很多,之后我会设立供销社,配合各个乡,下达交易买卖。

大同军征伐敌人,收获的银子一般很难花出去,与其白白便宜明军,不如便宜自己人。

银子拿回来,我会用供销社给出高于五年内均价的两成作为订单。

订单需要竞标,但我只跟合作社订标,至于我说的什么合作社,你可以理解为,人人都是股东,推选一个带头掌柜,你们以户为基,都当股东。

至于股本,就是土地、人力。

收成,就是你们干活出工的餐食、每个月的薪俸、年终的分红。”

王三说到这里,喝了口汤。

股东这种叫法,不是现代词汇,而是明末就出现了,不过主要盛行在东南。

大明的东南,商业氛围浓厚,三五个人一起合资搞产业,正在不断的发生中。

当然,这套言论对于这些老农来说,还很新颖。

虽然不见得谁都能接受,但有一个老人想一下问:“那跟自家亲戚合股,算不算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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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算,不过合作社有大中小三种。

小的是十户以内,中的在十户以上,一百户以下,大的就是一百户以上,并且不封顶的。”王三笑道,“不管你们最后选择用什么办法生产,哪怕自己带着一家人单干,我都是鼓励的。

但大同军毕竟要最快集中物资来供应未来的征伐,所以一户两户太小了,也很难一下子就提供大同军的所需。

所以,越大越好,越多越好。”

王三看他们思考,笑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