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我看你做饭的手艺不错,除了抄手之外,还会做点啥?”
老秦小心翼翼的抽了一口烟,细细的品味着,挨着竹椅的边缘坐了下来,语气恭敬的回道:
“先生,我家祖上就是渡口城的厨子,战乱的时候,举家来了暹罗,后来到了孔敬,打小我就学会了做饭的手艺,寻常川菜,都会做上一些。”
渡口是川省攀枝花的别称,老秦也不笨,深谙底层的生存逻辑,直觉杜蔚国的问询,有可能是他改变命运的机会。
夜魇看老秦还没去做饭,目露凶光,有着暴躁的低吼了一声,老秦顿时被吓得哆嗦了一下,身体忍不住后缩去,有些畏惧的偷瞄了一眼这条凶狠的大狗。
杜蔚国没好气的拍了拍夜魇的大脑袋,轻叱:“你老实点。”
老秦口干舌燥,违心的恭维道:“先生,您的这条大狗,看着可真是威风凛凛~”
杜蔚国笑着宽慰道:“老哥,你不用怕,它不咬人,就是有点饿得狠了,来脾气了。”
老秦连忙起身:“哦,哦,那我现在就去煮抄手。”
杜蔚国呼出烟气,伸手拉住他:
“不忙,不忙,老哥,抽了烟再说,既然你啥都会做,为啥只煮抄手呢?这不是荒废手艺了吗?”
老秦被触到了伤心处,叹息一声,眼圈通红,语气惆怅:
“先生,不瞒您说,我家早年也在曼谷唐人街开过馆子,后来老娘染了肺痨,散尽家财,卖了馆子也没治好。
再后来,我老爹,还有我婆娘都染上了肺痨,一并撒手人寰,我们也被人赶了出来,没了本钱,也就只能做点小本生意了~”
肺痨就是肺结核,这病在以前,医学条件还不发达的时候,确实很凶,基本无解,最可怕的是,它还是一种烈性传染病。
这世界从来都不公平,雷打真孝子,财发狠人心,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老秦搬到孔敬之后,又当爹又当妈,起早贪黑,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才把子女拉扯大,这不又被缅帮给盯上了。
如果不是杜蔚国今天碰巧遇见,那么等待他的结局,可想而知,大概率就是家破人亡。
杜蔚国如今早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穿越几年,始终穿行在黑暗之中,见多了各种各样,世间的悲惨。
听完老秦的遭遇,他只是神色平淡的点点头,岔开话题:
“老哥,除了抄手,现在还能整治点什么别的吃食吗?也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手艺。”
老秦抹了抹眼睛,收敛心神,连忙起身回道:
“先生,我这条件简陋,不过有现成的面和肉臊子,如果您不嫌弃,我可以做碗杂酱面给您尝尝。”
“好!杂酱面我喜欢,记得多加辣子,对了,老哥,你多煮点,我家这头吃货大狗都快安耐不住,快要吃人了。”
杜蔚国弹飞烟头,拍了拍黑狗的脑袋,笑呵呵的,不轻不重的开了一个玩笑。
就在此刻,杜蔚国的耳朵微微颤抖了一下,西边突然响起了一阵打字机似的枪声,这是汤姆逊冲锋枪独有的枪声。
由于离得远,枪声非常轻微,寻常人是肯定听不到的,反正,老秦就肯定没听到,正无比专注的抻着面条。
老秦此刻已经勉强恢复了镇定,心中非常笃定,杜蔚国是一位大人物,逆天改命的机会就摆在眼前,无论如何,一定要死死的把握住。
曾几何时,一直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无可奈何的杜蔚国,如今也变成了一言一行就可以改变别人命运的大人物。
此刻,大人物杜蔚国正皱着眉,心中暗自吐槽:
“丫的,艾莉到底是怎么搞的,一群土鸡瓦狗而已,居然还让人家找到机会清空了弹夹,差评,必须扣钱。”
临近中午,两辆满载的皮卡车风驰电掣的驶离了孔敬,直奔南方而去,路过一个叫帕查小镇的时候,短暂的停留了一会。
老秦的女儿秦怀玉确实挺漂亮的,但是远远谈不上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顶多也就算小家碧玉。
照杜蔚国的鱼塘水准相差甚远,他的女人们,论颜值,杨采玉和莫兰无疑是第一等的,都是国色天香,各有千秋。
采玉端庄大气,莫兰妩媚霸道,二等是赵英男和郭芙,胡桃代,不过郭芙天生媚骨,是个潜力股,至于大狐狸嘛,根本无法用常理度之。
三等就是黄桂兰,雷娜,娜塔莎,还有一直抓耳挠腮,急切想要上位的庞小青了。
其中任意一个,姿色都要远胜秦怀玉,就连艾莉都比她漂亮不止一筹。
只不过美女都是要对比的,放在孔敬府这样的穷乡僻野,秦怀玉立刻就鹤立鸡群,脱颖而出,被衬托得美的不可方物。
杜蔚国准备把秦家人安排到莫兰的身边,照顾她的饮食起居,老秦的手艺不错,而狐狸眼骨子里也是个吃货,嘴馋的不得了。
当初她就是因为翘班出来买烧饼,才偶遇杜蔚国,牵扯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
最关键是莫兰始终都是一个人撑在芭提雅,看似煊赫,其实孤零零的,十分可怜,身边连个真正的体己人都没有。
老秦一家三口,都是华夏人,有做饭的手艺,家风也不错,主要还是没有累赘,可用。(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