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句刚说完,
眼角的余光就看到了一抹太阳光的反射,
我以为是玻璃呢,认真一看才发现,
不远处有一条一尺长,五公分粗的马陆游了过来,
在阳光下外壳反着光,
身上的壳是黑色的有着一圈圈的金色纹路,
这玩意我在山上也见到过,
不过多数都是一搾长的,这三四十公分长的还是头回见到,
这玩意儿还有个外号,叫做死心眼!
据说咬住人后,就死不松口,
哪怕把它砍成两段,也是一样,
除非,听到驴叫声,后才会罢休!
“喂!你们闪开啊,我们家陆陆正挪窝呢,”
听声音是个女的,
我抬头看去,
个子能有一米七,瘦的跟麻杆似得,
头戴这一个大号遮阳帽,手里握着一根抄网的女人走了过来,
“咦~”
“许仙快跑,”
“人家最烦这种脚多的了,看到后感觉全身都痒痒的慌!”
赵萌萌抓住我的衣服袖子就是一阵的跑!
“你们研究一室还真是……”
“啧啧,一个女的养马陆?厉害!”
我跟着赵萌萌跑了一小段路后,这才减缓了脚步,
听到我的评价,
赵萌萌有些不服气,傲娇的一挺胸,
“女的就不能养宠物了?”
我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眼后,有些拿不准的问了句,
“哦?听你的语气……你也喜欢养宠物?”
“废话!我喜欢养小强!”
赵萌萌说着话,
竟然直接从兜里一掏,
一个小巧的透明玻璃瓶露出了出来,
朝我眼前晃了晃,
“蟑螂?”
我真的尬住了,
无语的大喊了一句,
“这玩意儿还用养啊,生命力多顽强?”
“宾狗!我就冲它生命力顽强去的,”
“以前也养过一些小动物,都被我养死了,后来发现……还是小强最适合我,”
赵萌萌一脸的满足感让我无语至极,
“可是,你养这玩意儿能干啥?”
“哎?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蟑螂学名叫蜚蠊,是最古老的昆虫之一,可以敛疮生肌,消瘀散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