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

车夫只遗憾地告诉她,将军没有姓名,府邸也早就不在了,因为人们辜负了那个将军,将军心灰意冷,离开了这片故土,房子很快废弃,在新时代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被不长眼的短视者拆除了。

“那是挺可惜的。”明珠嘴上附和着,心里却在嘀咕,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将军府在镇上守卫了这么多年,怎么会一旦离开就连姓氏都留不下来呢?

大概也是为了旅游的噱头编造的。

三轮车并不快,慢悠悠的,好处是不用自己走路那么累,明珠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从镇东的港口来到百宝街所在的位置,下了车以后感觉屁股都坐酸了。

她在百宝街的街口抬头,隐约看见了里面古建筑的屋檐,心想终于有点有意思的东西能看了,这里也不用买票,她直接毫无防备地走了进去。

明珠当时没有想到,从她踏进百宝街的那一刻开始,就是她这一生噩梦的开端,她拥有的一切都离她而去,关心她的亲人也因她而死。

百宝街确实是一条保存十分完好的古风街道,而且非常长,不仅有主街,还有许多延伸出去的岔道,绕来绕去能看到很多不一样的惊喜。

这里的游人也是最多的,就和明珠去过的其他景区一样,不同口音的旅客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一辈子都没有缘分再见到一面,这就是身处异乡的过客独有的潇洒。

她逛着逛着,来到了一条无人问津的巷道,因为小巷位置有些隐蔽,而且不像其他地方,哪怕是是一条窄小的岔路墙上也精致地布置了装饰,这条巷子太暗了,恐怕没有什么人会特别去注意它。

明珠本来也就是和小巷擦肩而过的路人之一。

可偏偏,在她经过巷道口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

她这才发现,原来小巷里还藏了一家拥有牌匾的店铺,没等她仔细看那究竟是卖什么的,注意力便被吸引到了离她越来越近的青年身上。

幽黑纵深的巷道里,那个身穿西装的高个子青年像是从幽冥中走出来的神秘人物,那张脸是明珠从没见过的俊美,所以原谅她脑海里出现的是这么中二的形容词吧,市面上给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看的言情玄幻差不多都这么写。

明珠在心里惊叹了一句,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念想,她在感情方面有些迟钝,还没有想要谈恋爱的那种心思,此时也只是将这个青年看作旅途中意外收获到的惊艳一幕。

可她没想法,青年却在走近看到她之后顿住了脚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明珠有点尴尬,想加快脚步先行离开,青年却追了上来,仗着腿长越过了她,转身将她的去路堵住:“这位小姐,请等一下。”

明珠这才发现青年西装下的身材比乍看上去更加壮硕一些,个子也那么高,和她着很大的体型差。不过那张脸上没有出现令她不舒服的神色,反倒是有一种她熟悉的商业老油条的气质,就和她爸、她舅舅跟人在谈判桌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一样。

这是个西装革履的生意人啊。

这种想法让明珠的警惕心消弥不少,甚至脑子里还在思索——

这个小哥哥看起来这么年轻,或许是某个公司新入职的后辈?所以才被派来到这么偏僻的小巷里做什么事吧,好可怜。

面前的青年带着笑容问她:“小姐,你是今天刚进镇上的游客吗?”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刚来?”明珠诧异,游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别,但时间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来的,我不会直到今天才发现你。”

他的话让明珠有些听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这个巷子里是什么店呀,好玩吗?”

“嗯?”青年偏头望了望,然后笑道,“里面不是店铺,是一家旅店。旅店老板老了,又不愿意出门,我和他还算熟悉,所以偶尔会给他送一些书看,好让他别那么无聊。”

“哦……”明珠依稀觉得青年对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有点奇怪,便回过神来问他,“对了,你叫住我是想说什么?”

青年盯着他,勾唇,十分绅士地行了一个老派的礼节:“叫住小姐,是想请问小姐叫什么名字。我是方宵,来自南水镇方家,我想认识一下小姐,因为我好像……对小姐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怎么会有人这样一本正经的,又认真又随意地告白啊。

明珠当时大概是觉得荒谬的,也可能是觉得过于突兀,被吓到了,她慌慌张张地摆了摆手,留下一句别开玩笑,就转头跑了。

……

后来一小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明珠在将故事转述给虞幸的时候就说,她只觉得恍惚,一点印象都没有。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正坐一间茶楼的二楼,身穿一件洋装小制服,头顶带着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楼下,便是百宝街主街的街景,女人们大多身穿旗袍,男人们则大多身着西装,只有街边小贩穿的衣服较为廉价,阶级分明。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认识了许久的笔友,同样西装笔挺,俊美的脸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容貌。

两人因在同一家报社上发表的评论意见相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万万没有想到,只是靠谈吐就已经让她心动的男人,外表竟然优秀到这种程度。

他们刚刚已经面对面聊了一些,因为平时都以笔名互称,因此直到才刚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

没错,就在明珠来到南水镇的第一天,她进入了百宝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个照面。

因为拒绝了对方一见钟情的告白,明珠还没走出百宝街的范围,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谁,反而被框定在了一个对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里。

整条街的“人”都变了,他们不再是从各个地方旅行而来的游客,而是和百宝街属于同一个年代的,为了给明珠和方宵谈恋爱当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宝街里,可她自己意识不到。

在接下来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个是生活自由的职业撰稿人,一个是在港口权力很大的最年轻的负责人,两人高高兴兴谈起了恋爱,明珠越来越觉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时机成熟后,她被邀请去了方家做客,虽然方宵的爸爸板着脸有点凶,而且是个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长,不太符合她新时代女性的思维,但好在他对方宵的选择没有过多干涉。

一直住在旅店里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两人情到深处,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开始做得很克制,可后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强制的风格,明珠见惯了他温柔的样子,乍一接触到他的另一面,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觉得他失控时的样子很性感。

其实这点小情趣也没有弄疼她,明珠还挺喜欢的。

很快,他们想要结婚了。

明珠写信通知了家里人,家中人虽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对于婚姻大事还是不够放心,决定来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

那时的明珠并不知道,她以为她在方宵身边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在舅舅他们看来只有半个多月。

——他们的掌上明珠,来南水镇的第一天就跑丢了,电话也打不通,一失踪就是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们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谈不下去,每天都在镇上以及周边地区寻找她的踪迹,也向镇上的警局报了警。

可惜这个镇子从头到尾都是虚假的,真正的外来游客少得可怜。

报案石沉大海,甚至——

甚至连电话都拨不出去了。

港口船只彻底沉寂,连第一天的来来往往的客流都不愿意再伪装,整个港口都跟无人空港一般,而无法和外界联系,就相当于他们没办法再定一艘船,他们被困在了南水镇里,起码水路是一条死路。

好像只有两个选择摆在他们面前,要么就待在南水镇里,要么就从镇子周边的那些路离开,试试能不能走到其他城镇去。

此时,她的家人们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一旦察觉到一个口子,更多的破绽就会接踵而来。

镇民们每天不变的笑容在他们眼里从热情淳朴变成了诡异,从第一天就对他们宣布暂停营业,不接纳任何游客的百宝街也蒙上了神秘色彩。

原本他们相信着镇上的警察们说已经在百宝街那里搜索过但是没有找到人的说法,现在,这个结论也完全没有可信度了。

舅舅是见过世面的人,他安抚着还年轻的表哥表姐,阻止他们想要从这里直接跑去周边城镇的想法,一是他们不知道路上会不会遇到更可怕的事,二是明珠一定还在镇上,要走,也要找到明珠后一起走。

“我有个关系不错的老同学,他干的勾当不光彩,但遇见过不少古怪的事儿,也跟我提过一些。”

舅舅抽着一根烟,有些沧桑地吐出烟圈:“他跟我说,故事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存在的,他每次下去都得碰上那么一两个,不稀奇。遇上这些东西,最忌讳慌,找着关窍儿就能有惊无险。”

一表哥震惊的问:“您还认识盗墓的呀!”

另一个表哥一哆嗦:“不是,您意思是说,我们在的这个地方其实是个巨大的墓?!”

舅舅在后者脑袋上锤了一记。

“墓你个大头鬼,你脑子被驴啃了?我是在告诉你们,别慌,碰上这东西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咱们找找关窍,说不定也能安全离开。”

一行人默默在南水镇低调地生活,晚上睡在港口旁边的旅店里,每天都在找关窍,找明珠。

这俩一个都还没找着呢,请帖先到了。

这居然是个结婚请帖,新郎方宵,新娘——明珠。

方宵简直是把他们当猴耍,早就知道了他们的打算,阻断了所有能让他们逃出去的路,看着他们每天在镇里偷偷调查,一无所获,再忽然将答案递到他们面前。

耍也耍够了,念在这是他喜欢的女孩子的家人的份上,方宵并没有对他们做什么,而是放他们进了百宝街,和明珠团聚。

他们的记忆自然也变成了假的。

……

“后面的事,虽然我不想说,但是……”明珠抱着膝盖坐在床上,眼睛通红,声音低哑,看向虞幸的目光里透着疲惫,“他们都以为自己是来替我考察丈夫的,原本不会有事,可是方德明杀了不忘居小二的事被他们知道了。”

“记忆是假的,但是对我的关心不会变,因为这件事,他们开始劝我不要和方宵结婚,怕我嫁过去以后受委屈,甚至是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