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政府内部基本上形成了三种意见。
一是给,按合同约定履行。持这派观点的人有谷书记,“小王爷”,这些人以外地干部居多。
第二种观点,不给,必须得变更合同,因当时谁也想不到这10%会是一笔巨款。合同法不也有情势变更之说吗?持这类观点的一些人几乎都是本地干部。以陈镇长为代表。
第三种观点是,承认该给他10万元,但要转变一下方式。以后两年加起来,把罐头厂承包给他,这个就算承包费。另外多承包给他几年,也算是额外的补偿。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少。
谷书记和陈镇长商定,一周后召开党政全体人员会议,议议这个事,同时对新一年经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在会上,谷书记讲话还是从大处着眼,他说,
“虽说改变合同,或改变履行方式,能省下这笔钱,但是我们镇政府的信誉在老百姓面前,尤其是在企业经理们面前,彻底丧失,不但不利于以后政令的实施,我们的企业谁还敢应聘?谁还敢承包?在这种情况下,既使有人应聘了,承包了,还会一心一意为我们的企业着想不?有同志说多派人监督,你二十四小时盯着都没用。外行监督内行有用吗!政府信誉丧失后,再想挽回就难了!所以算算信誉账。省下这笔钱可谓是得不偿失!我们应该尽快落实楚天意同志的年薪。”
陈镇长发言说,
“给了这笔巨款,恐怕会引起职工动乱,破坏企改的大好局面,再说,他拿那么多钱,不成资本家了吗?恐怕职工们怀疑我们的企业是姓资还是姓社?会造成人心浮动。所以说,我们重新核定,征求一下企业中高层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再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这样不更好吗?有同志担心这样做不怕小山东摞挑子吗?这三个企业已经走上正规,按规划走就行!有同志说这不是卸磨杀驴吗?请问杀资本主义的驴,有什么杀不得?难道我们本地就没干部,没能人了吗?”
会场上不知谁一激动,“该杀,该杀!”几个本地干部一块叫喊起来!
谷书记,陈镇长同时挥了挥手,把叫喊压下去。
谷书记从来没经历过,自己的权威这样被挑战,心想,呵呵,硬仗来了!